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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商事制度改革釋放更多紅利——專訪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

  • 發佈時間:2014-12-25 16:18:15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12月25日電題:讓商事制度改革釋放更多紅利——專訪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

  記者譚謨曉、董峻

  在即將過去的2014年,“先照後證”等一系列旨在簡政放權的措施陸續實施,新登記企業呈“井噴式”增長,市場活力進一步激發,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明顯階段性成果。展望新的一年,商事制度改革如何釋放更多紅利?改革深入後監管方式如何轉變?記者就此採訪了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

  改革取得明顯階段性成果

  “商事制度改革是減少行政審批、轉變政府職能、釋放市場潛力的重要舉措。”張茅説,工商總局今年把推進這項改革作為全局性工作,加強整體設計,報請國務院印發了《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

  據張茅介紹,改革方案出臺後,各地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改企業年檢制度為年報公示制度,穩步推進“先照後證”改革,積極協調簡化住所登記手續,實行企業註冊登記並聯審批、全程監管,促進了改革政策“落地生根”。

  “目前商事制度改革已取得明顯階段性成果。”張茅説,營商環境不斷優化,投資創業更加便利,新登記註冊企業快速增長,在穩增長、促就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據工商總局統計,自3月1日商事制度改革實施以來,全國新登記註冊市場主體1004.71萬戶,比上年同期增長16.65%,平均每天新註冊企業由改革前的6900戶上升至現在的1.04萬戶。

  新增個體私營經濟從業人員持續快速增長,成為解決就業的主渠道。截至11月底,全國個體私營經濟從業人員實有2.46億人,比2013年底增加2754.12萬人,增長12.60%。

  準入更寬鬆平等 註冊更便利快捷

  “我國經濟發展已經進入新常態,要進一步激發民間投資創業的潛力,釋放市場蘊藏的活力,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為經濟發展注入新的動力。”張茅表示,2015年,工商部門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繼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營造寬鬆平等的準入環境,推進政府公共服務效能最大化:

  ——加快建立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探索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堅持市場主體法不禁止即可為,給予市場主體更大的經營自主權;

  ——繼續放鬆登記管制,優化登記方式,圍繞工商註冊制度便利化,開展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改革試點,改革企業集團登記,進一步放鬆企業經營範圍登記管制;

  ——探索推進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改革;

  ——加快推進企業註冊全程電子化,實現以電子營業執照為支撐的網上申請、受理、審核、發照和公示;加快國家法人庫建設,明確社會統一信用代碼建設方案。

  “市場和企業的關係就像‘水池’和‘魚’,放寬市場準入,等於投放了一大批‘小魚苗’,還需要精心培育,使之活得好、活得久。”張茅説,我國中小企業平均壽命只有3.7年,其中,小微企業還不到3年,工商總局將從地域、行業、規模等方面分析小微企業發展和經營情況,積極落實各項扶持政策。

  “嚴管”促共治 規範促公平

  降低準入門檻後,市場競爭秩序成為社會最關心的問題之一。這考驗著政府的管理水準。

  “堅持寬進嚴管結合才能鞏固並釋放更多改革紅利。”張茅認為,削減前置審批不是放任自流,“寬進”之後更需“嚴管”,通過建立統一開放、透明公平的競爭規則,使市場主體平等接受優勝劣汰的考驗。

  張茅指出,今後,工商部門要以資訊公示和信用監管為主線,以規範競爭秩序和保護消費者權益為著力點,從依靠傳統行政監管手段向注重運用市場主體信用監管手段轉變,從側重規範主體資格向主要規範主體行為轉變,從單一部門、單一地區的監管執法向跨部門、跨地區的協同監管與綜合執法轉變。

  張茅強調,信用監管要以企業資訊公示制度為核心,形成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約束機制,發揮社會力量在市場監管中的作用,構建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相結合的社會共治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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