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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殘疾人的航空出行更加便捷

  • 發佈時間:2014-12-22 09:31:12  來源:中國民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 專訪民航局運輸司相關負責人

  □本報記者 吳丹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和人們生活水準的不斷提高,乘機出行已變得越來越普遍。作為社會中的一個特殊群體,殘疾人不同於普通旅客,他們在乘坐飛機出行時對民航服務有著更多、更高、更特殊的要求。為了更好地保障殘疾人航空出行,民航局發佈了新修訂的《殘疾人航空運輸管理辦法》。

  為何要對現行《辦法》進行修訂?此次修訂與現行《辦法》有何不同?修訂後的《辦法》會給殘疾旅客乘機帶來哪些便利?帶著這些問題,本報記者採訪了民航局運輸司相關負責人。

  記者:此次《殘疾人航空運輸管理辦法》的修訂是基於怎樣的背景?

  劉增禹:殘疾人航空運輸服務工作是民航運輸服務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我國殘疾人航空運輸工作是以民航局于2009年4月30日發佈的《殘疾人航空運輸辦法(試行)》為主要依據。在過去的幾年中,這一規範性文件對規範殘疾人航空運輸服務工作、保障殘疾人便捷乘機發揮了重要作用。

  然而,伴隨著近年來我國經濟迅猛發展,乘坐飛機也越來越成為一種大眾化的出行方式,殘疾人乘坐飛機的數量、頻次均大幅度增加,殘疾旅客對航空運輸服務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為了能夠適應目前殘疾人航空運輸的新發展和民航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要求,需要對現行《辦法》進行修訂。

  記者:此次修訂主要對哪些內容進行了完善?

  劉增禹:經過廣泛調研和探討,此次修訂內容主要涉及7個方面。

  一是進一步明確了每架航班上允許載運殘疾人的人數。通過細化殘疾人分類,只對沒有陪伴人員,但在緊急撤離時需要他人協助的殘疾人人數進行限制,從而放寬了殘疾人乘坐飛機的標準。

  二是方便殘疾人提出服務需求。要求承運人及銷售代理人在售票處、售票網路及電話訂票系統中設置便於殘疾人提出特殊需求的程式,減少了殘疾人通知承運人提供特殊服務的時間限制,減少了殘疾人到達機場時間限制。

  三是方便殘疾人辦理乘機手續,要求機場在航廈的主要入口設置綜合服務櫃檯,為殘疾人提供相關協助服務。

  四是充分尊重殘疾人安檢中的隱私。要求機場為殘疾人設置獨立、私密的安全檢查空間。

  五是為殘疾人登機、離機進一步提供便利。要求承運人、機場和地面服務代理人為殘疾人免費提供移動輔助設備服務,安排其優先登機和錯峰離機。

  六是為殘疾人入境提供必要協助和服務。要求承運人、機場和地面服務代理人要為殘疾人入境提供行李提取、引導等必要的協助和服務。

  七是增加了殘疾人航空運輸管理的要求。強化了員工接受殘疾人航空運輸服務培訓的要求,增加了對殘疾人航空運輸數據的統計工作。

  記者:在保障殘疾人便捷乘機方面,此前民航局曾做過哪些工作?

  劉增禹:長期以來,民航局對殘疾人航空運輸服務工作都非常重視,認真貫徹落實《殘疾人權利國際公約》、《殘疾人保障法》、《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的相關要求,注重改善無障礙設施設備,努力為殘疾人旅客提供優質週到的航空運輸服務。

  2008年7月,為大力做好北京奧運會、殘奧會殘疾人航空運輸工作,民航局聯合北京奧組委和中殘聯共同發佈了《北京奧運會(殘奧會)殘疾人航空運輸政策》,對保障奧運會、殘奧會的成功舉辦起到了積極作用,得到了社會各界的普遍好評。

  2009年4月,民航局對《北京奧運會(殘奧會)殘疾人航空運輸政策》的實施情況進行了跟蹤調研,借鑒了美國、歐盟等的先進經驗,並在行業內外廣泛徵求意見,以運輸司管理文件的形式出臺了《殘疾人航空運輸辦法(試行)》。該辦法是我國殘疾人航空運輸方面的第一個規範性文件,對保護航空運輸過程中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2010年,民航局制定出臺了《殘疾人航空運輸服務規範》的行業標準,對殘疾人航空運輸服務進行了細化。修訂了《民用機場旅客航站區無障礙設施設備配置》的行業標準,對機場航站區各區域的盲道、無障礙標誌、設施設備等進行詳細規定。

  2012年~2013年,民航局運輸司會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維權部赴北京、武漢、宜昌、桂林、南寧、成都、重慶等地機場,通過現場調研、座談會等方式,對機場及駐場航空公司無障礙設施設備進行了檢查,對殘疾人航空運輸服務工作進行了交流和探討。

  記者:這些工作對我國民航增強殘疾人便捷乘機的保障能力有何促進作用?目前我國的殘疾人航空運輸還存在哪些問題?

  劉增禹:經過全行業多年的共同努力,民用機場特別是大型機場均按相關標準進行了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改造,為殘疾人提供了無障礙服務,航空公司為殘疾人提供運輸服務的意識有所增強,技巧也有所提高。

  當然,我們在調研檢查中也發現,我國的殘疾人航空運輸目前仍然存在一些問題。比如部分航空公司在相關規定的落實方面存在問題,實際操作與規定不符;由於經費不足等原因,低成本航空公司、小型機場在無障礙設施設備、人員培訓等方面略顯不足;由於宣傳不夠,很多嚴重殘疾的旅客對殘疾人航空運輸相關規定不了解,不知道要提前告知航空公司,經過航空公司同意方能購票,造成在現場被拒絕登機。

  記者:確實會有殘疾旅客不了解民航相關規定而被拒登機的事件發生,那麼,要解決此類事件,除了民航自身要加大宣傳力度外,旅客需要做些什麼呢?

  劉增禹:隨著我國社會各項公共服務設施及體制的陸續完善,殘疾人的權利得到了越來越全面和週到的保障,多年來,民航也一直在加大宣傳力度、採取多項措施來保障殘疾人便捷乘機出行。

  但是,航空運輸的完成需要旅客和民航共同配合,並不是民航單方面就能夠做好的。因此,希望廣大殘疾旅客能夠充分理解民航工作,在計劃乘坐飛機出行時,盡可能地提前了解甚至熟知相關乘機規定,這有利於自己的順利出行,避免遇到麻煩。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沒有陪伴人員但在緊急撤離時需要他人協助的殘疾人應當在定座時將殘疾情況、所需服務及協助要求等資訊告知承運人或其銷售代理人,經承運人同意後方能購票。同時,對於殘疾人團體,或需要提供醫用氧氣、提供機上專用窄型輪椅、攜帶服務犬等特殊服務的殘疾人也應在定座時,提前48小時提出。

  記者:未來,民航局還將在哪些方面進一步做好殘疾人航空運輸工作?

  劉增禹:殘疾人航空運輸是一項系統性工作,未來還有很多工作要做。民航局將以此次《辦法》的宣傳貫徹為契機,制定專項檢查單,對航空公司、機場、地面代理人落實《辦法》相關要求的情況進行持續督查。

  完善的基礎設施也是做好殘疾人航空運輸工作的基本前提。民航局將加大資金扶持力度,進一步完善無障礙設施設備,一方面要求各航空公司、機場、地面服務代理人配備足夠的無障礙設施設備,另一方面對不符合標準的機場進行無障礙設施改造,努力為殘疾人創造無障礙乘機環境。

  與此同時,民航局將重點加大對一線服務人員的培訓力度,提高殘疾人航空運輸服務水準。除殘疾人航空運輸的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法律規定的培訓外,還將著力加強對殘疾人服務的意識、心理及技巧等培訓工作。

  此外,民航局還將加大對殘疾人航空運輸常識的宣傳力度。加強與中殘聯合作,加大對殘疾人乘坐飛機相關要求和常識的宣傳力度,使更多殘疾人了解航空運輸的特殊性,享受乘機出行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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