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心怎能與廣告相捆綁
- 發佈時間:2014-12-18 05:48:35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雲南某媒體近日登載的一則圖片報道引起不少人的關注:在這張名為“企業為貧困學生送溫暖”的圖片中,十多位小學生手裏高舉著“XX瑪咖才是好瑪咖”的廣告牌。企業向貧困學生獻愛心,本是一樁好事。可是,讓學生舉著廣告牌公開亮相,就有慈善被企業利益綁架之嫌,以至於有人認為此舉是“被異化的愛心、變了味的捐贈、軟暴力式的商業行銷”。
這樣的事情並不鮮見:某煙草品牌曾冠名希望小學,並借機舉辦了該品牌冠名的系列活動,使其變成了一場聲勢浩大的煙草行銷活動;一些志願者募捐了一批愛心課桌,但這些課桌上卻貼上了各類商家的廣告……
這種變了味的獻愛心活動之所以發生,筆者以為關鍵在於相關法律、規定不完善。比如,《煙草廣告暫行管理辦法》規定“禁止利用廣播、電影、電視、報紙、期刊發佈煙草廣告”,但對一些企業通過贊助希望工程、捐助貧困地區學校和貧困學生等公益活動進行的廣告宣傳並無明確規定,相關教育法規也沒有禁止利用公益活動做廣告、捆綁商品銷售等具體的規定。這才使得一些企業、社會機構有機可乘。這表明,相關法規需及時修訂,嚴禁利用向學生、向學校捐贈物品進行廣告宣傳,確保慈善或公益活動的純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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