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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新篇:法不容“情”

  • 發佈時間:2014-12-12 08:37:57  來源:中國民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專家建議

  監督機制須進一步健全

  究竟犯了什麼罪

  記者梳理髮現,在多個震驚全國的反腐案中,貪官背後的情婦大多被指控為“包庇、隱瞞犯罪所得罪”或“受賄罪”。羅菲的罪名變更過兩次,一開始是“受賄罪”,後來變成了“掩飾、隱瞞張曙光受賄犯罪”,今年又定性為“受賄罪”。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和“受賄罪”的不同之處在於,即明知是別人犯罪所得贓物,仍予以窩藏、轉移、變賣或者收購。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屬於事後的幫助犯,不是共同犯罪;後者則判定被告人事前就有共同犯罪的故意,並且參與其中,共同受賄。

  《方圓》雜誌曾將情婦分為兩類,在觸犯法律的情況下,情婦一則充當了腐敗官員的助手,幫助官員隱瞞犯罪所得,或在腐敗案件發生後幫助其隱匿等;二則作為職務犯罪的主要參與者。對應到罪名上,前者多有可能被判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後者則多被判處受賄罪。

  在羅菲一案中,檢方起訴並未將羅菲的涉罪行為定性為“情節嚴重”。如果檢方起訴獲得法院認可,羅菲可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而如果以受賄罪起訴,則起步就是重刑。

  如何界定包庇還是受賄

  據《法制晚報》報道,在羅菲一案中,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肖中華分析,法院判羅菲犯受賄罪,即能夠證明她和張曙光有共同受賄的行為和故意,屬共同犯罪。

  該報道稱,羅菲成為張曙光情人後,也成為高鐵民企老闆討好的對象,花重金送其名錶和汽車等。向張曙光行賄的廣州中車公司老闆楊建宇證言顯示,2007年12月,羅菲去香港玩,他安排香港公司的司機帶羅菲到香港錶店選購手錶。楊建宇特意叮囑手下,如果羅菲看中了手錶,就讓司機先墊付錢。羅菲在香港玩了幾天,從香港回來後,戴了一塊價值二三十萬港元的手錶。

  羅菲作為與張曙光關係密切的人,是民企老闆楊建宇行賄的直接對象,而沒有掩飾或隱瞞行為,索取或收受請託人財物。根據《刑法》對受賄罪的定義,“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或者利用該國家工作人員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託人財物或者收受請託人財物”。由此檢方提出羅菲一案適用受賄罪。

  在廣州市民政局原副局長許千里一案中,許千里利用分管福彩中心的便利,幫助劉某通過了福彩營業廳的設計方案。後來,劉某要“按照行規”給許千里送點兒好處費。許千里就讓情婦汪君去拿了一本30萬元的存摺。汪君供述,她自己後來用這30萬元購買了理財産品。而《刑法》關於掩飾、隱瞞罪的規定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産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在這種情況下,情婦並沒有參與行賄過程,所以被法院認定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司法實踐 關係認定上有難度

  並不是所有的情婦都會受到法律懲罰。在《財經》雜誌針對120名省部級“落馬”高官所進行的統計中,“120人中可明確認定有情婦的為58人,佔到了近一半。其中10名高官情婦已被送上了審判臺,如天津市檢察院原檢察長李寶金的情婦王小毛、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的情婦王建瑞等”。

  《財經》報道指出,一部分情婦充當了腐敗案件的背景板,情婦本身並不涉及犯罪。“她們雖然可能使用貪官通過腐敗手段得來的財物,但本身沒有參與到貪污、受賄這樣的行為中去,所以就不涉及犯罪。”北京市海澱區檢察院反貪局長羅猛解釋。在他20年的反貪工作經歷中,這種類型的情婦是絕大多數。

  該報道還稱,情婦是否成為受賄罪的主體,取證困難。而且“情婦”並不是一個嚴謹的法律詞彙,在適用“特定關係人”時,到底達到什麼程度的男女關係才能稱之為“情婦(夫)”?江蘇省南京市建鄴區檢察院副檢察長薛薇在司法解釋出臺後撰文提出疑問:“如果説事實婚姻在證據上還可以查證, 那麼在‘情婦(夫)’關係認定上, 一旦犯罪嫌疑人矢口否認, 就幾乎無法證明這種關係。事實上, 實踐中這種‘情婦(夫)’關係一般都處於‘地下’狀態, 往往都以‘朋友’‘兄妹’等關係作為掩飾。這給司法機關在取證上出了難題。”

  在以往的司法實踐中,如果在案證據不能追究貪官情婦貪污、受賄的職務犯罪共犯責任,一般不追究其刑事責任,僅將其非法所有的貪官的財物作為贓款沒收。

  對於情婦收受賄賂,肖中華對《法制晚報》記者表示,情婦受賄也是通過官員出賣權力,因此要完善對國家工作人員責權利的監督機制,監督其依法行使權力。健全權力監督機制是預防情婦受賄的根源。而官員情婦也要意識到,不論自己身份是否為國家工作人員,只要利用官員職務之便收取了賄賂,就是犯罪。

  肖中華建議,應該著手完善財産申報制度,應該將官員的財産收入予以公開。不光是官員自己要進行財産申報,還應包括其子女和配偶。中央近期實行的財産申報制度會越來越嚴格,如果有隱瞞或者弄虛作假,會採取一些措施。

  結語

  中新社評論稱,中國早就有“自古貪官多好色”的説法。據現行《婚姻法》修改起草專家小組主要負責人巫昌禎教授的統計,被查處的貪官污吏中95%都有“情婦”,腐敗的領導幹部中60%以上與“包二奶”有關。越來越多的事實證明,一些領導幹部走上腐敗犯罪的道路,都是從生活作風不檢點開始的。

  前車之鑒猶在,還請我們的官員一身正氣,以身作則,遠離情與色的是非。唯有這樣,才能真正踐行好黨員幹部為人民服務的口號,才能擁有人民群眾愛戴的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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