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探路縣級現代預算管理制度改革
- 發佈時間:2014-12-11 09:00:45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經省政府同意,山東決定在20個省財政直接管理縣開展縣級現代預算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山東日前出臺《山東省縣級現代預算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方案》,要求利用3年左右的時間,構建起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管理制度,全面提升縣級財政管理水準。
據了解,試點縣主要改革事項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完善政府預算體系。將政府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健全政府全口徑預算體系。逐步取消城市維護建設稅、排污費、探礦權和採礦權價款、礦産資源補償費等專款專用的規定,允許試點縣統籌安排使用。建立將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從土地收益中計提的水利和教育資金、彩票公益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育林基金等政府性基金預算中統籌使用部分列入地方一般公共預算的機制。從2015年起,試點縣要將全口徑政府預算提交縣級人大審議。
健全預算標準體系。完善縣級預算單位基本支出定員定額和實物定額管理。加強黨政機關經費管理,規範公務支出,理順列支渠道,杜絕“人員擠公用、公用擠專項”等現象。2014年年底前試點縣要全面出臺公務接待、因公出國(境)及會議、培訓、差旅費等具體制度辦法。
改進年度預算控制方式。地方一般公共預算審核的重點由收入預算、平衡狀態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地方一般公共預算如出現超收,只能用於消化暫付款、化解政府債務或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如出現短收,通過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或其他預算資金、削減支出實現平衡。如採取上述措施後仍不能實現平衡,省直管縣可通過向省政府申請臨時救助方式實現平衡,並在下一年度預算中歸還。
強化預算剛性約束。經縣級人大批准的預算,必須嚴格執行,非經法定程式不得調整,預算未安排的事項一律不得支出。年度執行中縣級政府一般不制定新的增減收入或增加支出政策,從嚴控制預算調整事項。除法定情形外,預算執行中增加或減少預算總支出,必須編制預算調整方案(草案),報縣級人大常委會審查批准,並報省、市級財政部門備案。縣級政府接受上級增加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應當及時向本級人大報告。
深化支出管理改革。清理規範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支出規模或生産總值等掛鉤事項,一般不再採取掛鉤方式,凡是市、縣級政府自行制定的重點支出掛鉤事項一律取消。2014年試點縣要全面建立專項資金信用負面清單制度。
推進政府採購和政府購買服務改革。提高政府採購預算執行效率,年初批復的政府採購預算應在當年11月底前執行並簽訂採購合同。研究建立縣級“公物倉”制度。2015年試點縣要結合部門預算全面編制政府購買服務計劃。
加強結余結轉資金管理。自2014年起,試點縣結余結轉資金佔財政支出的比重要控制在9%之內。縣直部門、單位連續結轉2年以上的財政性項目資金,一律收回縣級財政統籌安排。
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對縣級200萬元以上的項目實行績效目標管理和績效評價,逐步向部門整體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拓展,2015年建立起較為完備的縣級項目支出和預算單位支出績效評價體系。
方案要求,試點縣要從2015年預算編制入手,確保預算管理制度改革2015年取得決定性進展、2016年全面完成各項改革試點任務。從2014年起,省級將試點縣預算改革工作納入市縣財政績效管理綜合考核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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