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土地督察北京局約談大同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 發佈時間:2014-12-11 09:05:17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繼2010年底全國啟動土地違法問責後,地方督察局正展開新一輪約談。國家土地督察北京局5日下午正式約談山西省大同市政府主要負責人,並敦促其對違法用地提出整改方案。國土資源部有關人士透露,此次九大地方督察局將在其督察區域內分別圈定一個土地違法嚴重的市(縣),對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
據了解,2009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大同市共涉及新增建設用地375宗,新增建設用地中違法用地179宗;大同市所轄11個縣區中有6個縣區超過15%問責比例。
數據顯示,2009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反映的突出問題,主要包括部分地區違法用地問題比較嚴重,一些市、縣違法佔用耕地面積佔新增建設用地佔用耕地總面積的比例超過15%。重點工程項目、部分行業用地違法嚴重。國家和省級重點工程項目違法用地面積33 .04萬畝,其中耕地面積15 .02萬畝,分別佔全部違法用地面積和違法佔用耕地面積的45.05%和54.72%。涉農違法用地分佈廣泛。僅農村建房違法用地就達1.3萬宗、5.1萬畝,佔全部違法用地宗數的38.83%、面積的6.9%。
根據2008年5月國土資源部等三部門聯合出臺的《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15號令),土地管理秩序混亂,致使一年度內本行政區域違法佔用耕地面積佔新增建設用地佔用耕地總面積的比例達到15%以上或者雖然未達到15%,但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要追究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人員和其他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的責任。15號令規定的問責方式只有一種,即紀律處分,具體包括5類: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
據披露,國家土地督察北京局有關負責人在約談大同市政府主要負責人時強調,一定要堅持既處理事又處理人,不能擅自放寬標準,如果查究不到位,將進行公開通報和掛牌督辦。山西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需在2011年1月20日之前完成山西省衛片執法整改查處驗收工作,督察局會在2011年2月20日之前對整改驗收情況進行評估。
國家土地督察北京局的此次約談是繼去年底全國啟動2009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問責以來,地方督察局首次展開約談。2010年12月16日,國土資源部部長、國家土地總督察徐紹史在京集體約談陜西省渭南市 、 黑 龍 江 省 鐵 力 市 等1 2個 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面對面提出整改查處要求。
“這次地方督察局的約談是去年12月16號集體約談的延續。”國土資源部有關人士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為進一步督促各地加大整改查處力度,在集體約談的基礎上,國家土地總督察徐紹史委託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約談其督察區域內已納入啟動問責範圍、月均違法佔用耕地面積排序靠前的一個市或縣的有關負責人。
在此之前,國家土地督察北京局有關人士還向北京市政府通報了該局2010年北京市土地督察工作情況。北京市政府有關負責人聽取通報後表示,北京市政府和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要對土地管理秩序較亂的區(縣)或鄉(鎮)及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約談。
上述國土資源部人士透露,其他地方督察局最近也將陸續展開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