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保險難破地域壁壘
- 發佈時間:2014-12-11 08:27:4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儘管網際網路保險發展迅猛,但目前還沒有立起明確的行業規矩,擬出新規已三易其稿。昨日,保監會時隔8個月再度公開發佈《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此前網銷盛行的高現金價值産品也被明確叫停跨地界銷售。
此前,保監會已就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發文徵求意見,其中網際網路保險新規如何圈定業務範圍是各家公司關注的焦點。徵求意見稿仍指出,除意外險、定期壽險和普通型終身壽險,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為個人的家庭財産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以及能夠獨立、完整地通過網際網路實現銷售、承保和理賠全流程服務的財産保險業務以外,保險機構網際網路業務經營區域不得擴展至未設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其中,徵求意見稿還特別強調,高現金價值人身保險産品也必須在分支機構區域內進行銷售。事實上,今年4月發佈的徵求意見稿僅對意外險、定期壽險和普通型終身壽險三種類型産品打破地域限制,但對高現金價值産品銷售沒有明確的態度。
所謂高現金價值保險産品,是指第二保單年度末保單現金價值與累計生存保險金之和超過累計所繳保費,且預期該産品60%以上的保單存續時間不滿三年的産品。也就是説,高現金價值保險産品存在高返還、保險期限短等特點,容易引發退保而不損失的風險。
對此,一位業內人士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監管層此次對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的開展範圍更為明確,也相對拓寬,但重點是目前佔據網銷業務主導地位的理財類保險、重疾險仍受到地域壁壘,特別是對網點鋪設較少的中小險企而言仍難借網際網路突破展業範圍。
另一位保險公司電子商務部負責人對此也表示,在機構分佈區域內展業不意味著能夠確保日後的理賠等服務跟得上,也可以通過外包等形式實現理賠,而且理財類産品本身保障功能較弱,由此不難看出監管層也在有意為高現金價值産品瘦身。
據了解,今年2月保監會曾在全行業下發《關於規範高現金價值産品有關事項的通知》,就對險企銷售高現金價值保險産品做出了諸多限制,例如,自今年年初起,險企高現金價值産品年度保費收入應控制在公司資本金的2倍以內,此前“超標”給予五年過渡期進行結構調整。
除此之外,徵求意見稿還要求險企在銷售網銷産品時進行充分的資訊披露,不得進行不實陳述、片面或誇大過往業績等。此前,就有多家保險公司因沒有充分的風險提示,相關的網銷理財型保險産品集體下架。
統計數據顯示,近年來網際網路保險業務迅速擴張,2013年實現291億元,三年間增幅達到810%,而今年前三季度增長到622億元,增幅達到566%,增長勢頭仍然迅猛。(劉偉 許晨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