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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落地 公共服務迎大考

  • 發佈時間:2014-12-10 09:35:45  來源:中國民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特約記者 程喆

  能夠在居住地享受和當地戶籍人員同等的福利,這對於眾多長年在外地工作的“北漂”“滬漂”一族,無疑是一個大好消息。姑且不論申請難度如何,目前對於戶籍改革的逐步推進終究是往著利於保障城市外來常住人口基本權利的方向在走。與此同時,公共服務提供者應該注意的是,未來若是居住證人手一本,必將對公共資源提出很高的要求,這就需要政府提供更多、優質的公共服務。

  近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就《居住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稿》明確,居住證持有人可與當地戶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包括免費接受義務教育、平等勞動就業等多項權利,並可逐步享受同等的中等職業教育資助、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和高考的資格等權利。

  其實,居住證制度在個別城市早就開始實行了。以北京為例——北京目前已經有工作居住證制度和暫住證制度:暫住證主用於對人口進行管理,這個證不附帶任何福利;而工作居住證則參考西方“綠卡”的制度設計,其核心理念乃是人才引進。居住證持有人,除了子女高考要返回原籍以及每3年要續簽一次之外,在買房、買車、社會保險、子女入學方面,都享有和北京市民同等的待遇,但是準入門檻也相對較高,不僅個人在納稅、學歷等方麵條件要符合規定,其供職的單位也必須有相應資格。

  在《意見稿》中,新居住證將不設門檻限制,持有人享受的權利還會逐步與市民待遇看齊。《意見稿》對申領條件的規定是: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歸根到底,居住證制度致力於解決外來打工者有權享有的權利,將是國家戶籍制度改革至關重要的組成部分。戶籍制度的改革,居住證制度的變化,反映了一個人在城市裏的自由遷徙權、平等就業權、享受社會救濟的權利,同時也有利於城鎮化的順利推進。

  居住證制度的改革涉及2.45億人的切身利益,對城市常住外來人員而言,這無疑是一個令人振奮的好消息,但圍繞居住證持有人權利保障始終有一個難題——社會資源有限,如何能夠為所有人提供公平優質的公共服務。尤其是落實到公共資源有限、財力不足、患有嚴重大城市病的北上廣這樣的超大城市。

  從北上廣的現實情況來看,它們一直在嚴格控制人口規模,戶口、工作居住證等也是有指標的。即便如此,擁有本地戶口的家庭在孩子上學、看病就醫、買房、買車等方面也普遍面臨困難,排隊、搖號、擁擠、等待……都是常事。有人擔心,福利資源是有限的,傾斜給一方,另一方必然受損。看似大家都能均等享受,最終結果卻是誰都享受不到。

  因此,《意見稿》的出臺,無疑將在現實層面倒逼相關部門進行方方面面的改革。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王太元曾表示,中國戶籍改革有兩條主線,一條是“做減法”,即把原先附著在戶籍上的教育、醫療、衛生等權益剝離下來;另一條是“做加法”,通過實施居住證制度,賦予轉移入城的非戶籍人員享受公共服務的權益。如果不賦予權益,居住證和暫住證就沒有區別。

  在這個過程中,如何有效落實居住證的規定,顯然是對各級政府的真正考驗。如《北京青年報》評論指出的,《居住證管理辦法》頒行後,居住證和戶口本之間的不公平也無法完全消除。這與其説是現實社會的福利歧視,不如説是歷史遺存的調整和不合理現象的最終消解都需要時間,而非僅憑果斷改革就可一蹴而就的。這並非《居住證管理辦法》制定者的保守所致,反而説明他們保持了足夠的清醒。大城市與特大城市,受資源稟賦、城市承載容量、可用土地極限等多種自然條件制約,適當控制人口總規模,是維持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可持續的必然要求。《北京青年報》認為,《意見稿》中對政府責任的認定過於籠統、原則和單薄,政府具有的自由裁量權和自我解釋權太大,受到的硬約束則太少、太小。因此,這一部分是最終定稿前尤其需要認真斟酌、修改、強化和細化的關鍵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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