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公開徵求意見 或享受與戶籍人口同等權利
- 發佈時間:2014-12-05 08:03: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央廣網財經北京12月5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從昨天(4日)起,國務院法制辦就《居住證管理辦法》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規定,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多項基本公共服務。和各地現行的居住證制度相比,徵求意見稿“統一了”居住證的申領條件,具體規定了居住證持有者能夠享受的權利和服務。
徵求意見稿中,首先明確了居住證的申領條件: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居住證。同時明確了居住證持有人享受的各項基本公共服務。
徵求意見稿規定,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下列基本公共服務:免費接受義務教育,平等享有勞動就業權利,基本公共就業服務,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和獎勵優待,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等。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許光建認為,相比過去,徵求意見稿是一個極大的進步。
另外一個大問題也值得關注。徵求意見稿規定,對於不同人口規模城市居住證落戶的條件不同。城區人口50萬至100萬的中等城市的落戶條件為在城市有穩定就業並有穩定住所,並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但對穩定住所不得設置住房面積、金額等要求,對參加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3年。
對於大家特別關注的北京、上海、廣州,這些特大城市,徵求意見稿中要求: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的特大城市應當根據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穩定就業和穩定住所、參加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完善積分落戶制度,合理設置積分分值。
這也就明確了,北京、上海、廣州要在積分制下來進行居住證的落戶。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授竹立家認為,這是為了避免出現一些發展中國家出現的“貧民窟”類似困境。因此,積分落戶制度是相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