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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用明火 最高罰5萬元

  • 發佈時間:2014-12-10 06:33:48  來源:南京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李子俊) 眼下,紫金山林區進入冬季重點防火期。中山陵園管理局將加大處罰力度,依據《南京市中山陵園風景區保護和管理條例》,對動用明火者處以最高5萬元的罰款。

  “個別市民攜帶火種上山,隨意抽煙、就地燒烤等,體育公園的草坪之前就曾經發生過失火。”中山陵園管理局保衛處處長于應強介紹,目前景區在梅花山頂、紫霞湖、山頂公園等重點區域設有監控探頭,24小時監控。在白馬公園、靈谷塔、頭陀嶺等7處設有防火哨,定期開展防火巡查。

  于應強説,對任何在景區禁火區內吸煙以及動用明火的行為,景區絕不姑息, 若勸導無果,將依據《南京市中山陵園風景區保護和管理條例》進行處罰。在禁火區內吸煙的,處以100元罰款;動用明火以及燃燒樹葉、荒草、垃圾的,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若造成損失,應當予以賠償,並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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