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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國土資源局高淳分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 發佈時間:2014-12-09 06:33:37  來源:南京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萬元)

  (萬元)

  點20%

  出讓年

  限(年)

  點20%

  建築高度

  點0.4

  規劃指標要求

  綠地率

  容積率

  1225

  掛牌起

  始價

  40

  競買保

  證金

  加價

  幅度

  370

  規劃用地性質

  3708.54

  土地

  位置

  加油加氣站用地

  50萬元或其整數倍

  土地面

  積()

  陽江鎮西蓮村南埂

  NO.2014G24

  編號

  南京市國土資源局高淳分局

  2014年12月9日

  經審查,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及提交相關資料,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地點為南京市國土資源局高淳分局。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願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現場競價在每一輪有效報價之後順延5分鐘(不含審查時間),5分鐘之內沒有競買人願意繼續競價的,掛牌主持人宣佈掛牌活動結束,最高價格的出價人為競得人。

  (二)地塊範圍內房屋及構築物拆至室內地坪,其餘維持現狀。出讓地塊範圍內桿線、樹木及其他設施等,受讓方可結合規劃設計方案保留,如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讓方自行與有關部門解決,並承擔所需費用。如地下有構築物或其他設施等,由受讓方自行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並承擔所需費用。外部條件(道路、水、電、氣等)均以現狀為準。

  (三)本地塊掛牌出讓面積以宗地界址圖實測面積為準,實測面積的增減不改變掛牌成交價格,宗地界址圖附後。

  (四)土地出讓金繳納期限

  1.競得人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後15日內與出讓人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並向出讓人繳納50%首期土地出讓成交價款(其中成交價款的20%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已繳納的競買保證金,自動轉作受讓地塊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讓金;

  2.餘額土地出讓金在合同簽訂後2個月內繳清。

  如競得人不能按以上期限和數額支付土地出讓金,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1‰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

  八.聯繫方式與銀行賬戶

  地址:南京市高淳區淳溪鎮寶塔路267號

  電話:025-57307913025-57307910025-57895918

  開戶單位:南京市高淳區土地儲備中心

  開 戶 行:江蘇高淳農村商業銀行營業部賬號:3201250101201000006707

  開 戶 行:武家嘴建信村鎮銀行賬號:3188810000000759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經南京市高淳區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國土資源局高淳分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陽江鎮西蓮村南埂(加油站)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高土告字

  [2014]16號

  南京市國土資源局高淳分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備註:其他規劃指標、公共配建及退讓要求按照本次掛牌出讓文件中的規劃設計要點執行。

  二.競買人必須是經南京市商務局資格審查,符合建設加油站資格的企業法人。無正當理由近兩年有不守信用、不按合同期限要求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參加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活動。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4年12月9日至2014年12月28日,到南京市國土資源局高淳分局一樓103室按規定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五.申請人可于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元月12日,到南京市國土資源局高淳分局一樓103室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及報名截止時間為2015年元月12日16:00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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