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的錢又去哪了
- 發佈時間:2014-12-09 13:10:19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央行終於選擇了釋放降息猛招,以期轟開死水一潭、趨於凝固的信貸市場。
近期相繼公佈的9、10月份的金融統計數據顯示,銀行存貸款的降幅分別創下近年紀錄:一方面,10月份社會融資餘額同比增速降至14.1%,創近年曆史新低;新增人民幣貸款大幅萎縮至5483億元,環比下跌36%。
另一方面,存款總額季度環比出現了近年來的首次下滑:截至9月末,16家上市銀行的銀行存款總額為75.62萬億元,比中報時減少了1.51萬億元,降幅達1.97%,其中有13家存款減少;到10月份,人民幣存款進一步減少了1866億元。
上述背景之下,11月裏金融業堪稱多道"令牌"紛飛: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的十條新規(下稱"融十條");20日傳出銀行間市場因某銀行資金缺口超百億而延時半小時關閉的新聞;隨著形勢愈發緊張,21日晚央行祭出了降息撒手锏,將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4個百分點至5.6%,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2.75%;就在市場為這一消息備受鼓舞之時,30日,央行、國務院法制辦再就《存款保險條例(草案)》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
決策層對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的舉措不斷加碼,業內得出結論:去年"6·30"貨幣市場的資金緊張如果是第一波的話,那麼,今年的第二波則表現為實體經濟。
但二者的形成邏輯截然不同:去年是熱錢外流導致存款大幅流失,引發多米諾骨牌效應;這一次的成因則更為複雜,既有信貸需求不足與銀行惜貸相結合形成的信貸萎縮效應,也包括新型表外業務對傳統存款的分流。
正如一位股份制銀行人士對《財經國家週刊》記者所言:"錢緊是假像,背後有春秋。"
銀行惜貸
"11月20日以後就開始控制放款數了,我們認為,這不是錢緊,而是控制規模。"前述股份行人士説,"每家銀行到年底都會控制信貸規模。各分行每天都要向總行報計劃,必須嚴格按計劃放貸款。而且銀監會也控制規模,所以也容易造成每年一季度銀行貸款爆發性增長。"
"銀行其實並沒有觸及存貸比上限。"該人士補充説。
據統計,在"融十條"出臺之前,即便有10家上市銀行的存貸比超過了70%,主要上市銀行的存貸比平均也僅在67%左右,並沒有達到75%的上限。而銀行沒有充分使用額度,原因是銀行年末惜貸與企業因融資成本高漲導致主動棄貸並存。
以南方某股份制銀行為例,在力求滿足存貸比的同時,其一般會考慮三個因素:
一是銀行的業務增長率,到年底基本達到年初所設定的增長幅度後就不再發放貸款;另一個是對每個行業的放貸總額分別有一定的比例控制(該行要求控制在15%以內),當某個行業的投放比例達到要求時即不再貸款;第三是到年底考慮利潤的原因,利率低於20%上浮的項目基本就不再考慮。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根據《三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央行曾在9、10月份連續通過中期借貸便利(MLF),向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較大規模的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等分別投放基礎貨幣5000億元和2695億元,期限均為三個月,利率為3.5%。
但很明顯,總計7695億元的新增流動性未能體現為銀行新增信貸和社會融資規模的增加。
一些接受《財經國家週刊》記者採訪的分析人士指出,雖被注入流動性,但考慮到期限錯配的風險,銀行一般不會將這些短期的資金匹配到長期的信貸項目中去。
"於是銀行把央行給的這些低息的廉價資金投入到債券市場,無風險利率下行。"民間金融智庫MFI首席經濟學家江勳告訴《財經國家週刊》記者,需求的旺盛使得城投債利率也進一步降低,因為大家認為城投債仍然有國家信用背書。而這同時也滋長了地方政府"以債養息"。
前述股份行人士也表示,近兩年,一些地方政府選擇不作為,寧求無過、不求有功,比如在檢查組進駐的時候,寧可先放棄貸款。而同時國家對地方融資平臺的政策也越來越嚴,政府的一些項目並不規範,都是從信託等影子銀行或者城投債的形式,提走了很多信貸需求。而且城投債利率也低,使用上比銀行貸款要方便,也可以繞過信貸額度管制、貸存比考核、資本充足率監管等。
"銀行用MLF這樣3個月期的低成本資金在債券市場可以進行無風險套利,同時還能減少資本消耗。"該人士説,銀行在傳統信貸體系不斷收緊額度,通過賺取債市的無風險收益來補貼信貸主動收縮所帶來的利潤下滑。
企業棄貸
"如果出現貨幣松、信貸緊的現象,在沒有監管加碼的情況下,依據貸款派生存款的邏輯,幾乎只有一種可能原因,就是企業有效信貸需求不旺盛。"第一創業證券研究所所長王皓宇告訴《財經國家週刊》記者。
根據央行報告,三季度金融機構一般貸款利率比二季度上升7個基點至7.33%。房貸利率比二季度上升3個基點至6.96%。此外,三季度貸款利率上浮比例從69.11%上升至71.26%。
"如果貸款平均利率在7%左右,小微企業還要大幅上浮,遠超7%左右的GDP增速,那麼大家幹活都是給銀行打工,白幹活幹嘛還要借錢呢?"海通證券在研報中寫道,融資需求與貸款利率有關,融資總量偏少並不一定源於信貸供給不足,而很有可能源於融資需求不足。
"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已經成為決定企業利潤的最關鍵因素,是穩住並且撐起製造業固定資産投資的唯一辦法。"華泰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徐彪提到,APEC會議上對於新常態的定義,以及決策層釋放的資訊,暗示了明年最重要的任務就是保7%,由此也就要求相應的固定資産投資增速需保持在15%附近。
在9月國務院43號文(《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頒布後,地方融資平臺明年的基建投資將難以維持今年前10月的21.38%增速,那麼就必須想辦法將製造業、固定資産投資以及房地産投資推起來,而這二者今年前10月的增速分別僅為13.5%和12.4%。
於是,在此前定向調控和MLF等工具對降低融資成本的作用見效不大的背景下,國務院推出了"融十條"。其中第一條即為:增加存貸比指標彈性,改進合意貸款管理。增加存貸比彈性,將使銀行資金成本降下來,可放貸資金有所增加,從而促使企業融資成本下降。
不過,因市場預期銀行同業借款將被納入到存貸比中,意味著銀行將需要向央行補繳2萬億元左右的存款準備金,因而銀行下意識地收緊資金拆出,並大幅提高互相之間的借款利率,從而導致11月20日銀行間市場因某銀行資金缺口超百億而延時半小時關閉。銀行間市場基準7天回購加權平均利率從當天收盤時的3.28%上升至轉天的3.48%。
11月21日晚宣佈的降息是央行為降低融資成本的再一次努力,也是市場反響最大的一次努力。
據徐彪估算,按目前三季報非金融企業10.6萬億元的帶息債務,融資成本下降40個基點,意味著400億元的費用節省,大約提升其全年利潤增速4%。
降息之後,11月25日,央行在公開市場14天正回購利率在時隔六周後再度下調20個基點;27日,央行時隔四個月首度暫停正回購,總計相當於在公開市場凈投放350億元人民幣。
不過,在祭出降息這種調控的手段之後,央行有望在明年推出醞釀了21年之久的存款保險制度。11月30日,央行、國務院法制辦就《存款保險條例(草案)》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
王皓宇提到,央行一面通過降息放鬆貨幣,一面通過即將推出的存保制度提醒借貸雙方提高風險意識,實則也是希望寬貨幣的同時,避免出現過去4萬億刺激時期的信貸失控問題。
當然,降息也有可能導致銀行因息差收入下降反而更加收緊頭寸,使得之前無法從銀行獲得貸款的小微企業仍然無法擺脫融資難、融資貴現狀。
不過,近年來隨著利率市場化和客戶下沉的壓力,一些股份行和城商行對小微貸的爭奪並不輕鬆,且逐漸出現一種新的表外融資渠道。
存款新流向
"我們現在是通過P2P把網站和流量做起來,然後再靠這個做個人理財等衍生的業務。"一位銀行係P2P人士告訴《財經國家週刊》記者,在已上線的個人理財智慧終端,原來的貸款業務叫做網際網路融資諮詢業務和網際網路投資諮詢業務,原來的貸款員變成了貸款資訊諮詢員。
據公開資料統計,目前已上線P2P平臺的銀行有7家,包括:平安集團出資打造的陸金所、國家開發銀行陜西分行和陜西金融控股集團推出的金開貸、國開行全資子公司國開金融與江蘇金農公司聯合推出的開鑫貸、招商銀行的小企業e家、民生銀行的民生易貸、包商銀行的小馬bank、蘭州銀行的"e融e貸"、江蘇銀行的"融e信"以及寧波銀行直銷銀行上的投融資平臺。
另據報道,正在籌備P2P平臺的還包括華夏銀行、廣發銀行、農業銀行等,預計明年將有超過30家銀行上線P2P業務。
《2013年中國金融穩定報告》曾對銀行表外業務做了定義,狹義的表外業務包括擔保(保函)、備用信用證、跟單信用證、承兌等擔保類,以及貸款承諾、票據發行便利等部分承諾類兩種類型。廣義的表外業務分為標準化債權融資業務(場外交易)、非標準化債權業務、銀行理財業務及網路金融四類。
由此可見,P2P這種新型的表外業務已經成為存款的一個新流向,雖然很多銀行並不願意承認自己是在做P2P,而對外宣稱是在做投融資平臺。
"P2P肯定是一種理財的新途徑。"一位城商行人士直言,在跨區經營限制以及新設村鎮銀行也較難獲批的情況下,可以借助網際網路金融打破地域限制、擴大存款來源並賺取較高收益,銀行也有大量的資産可通過P2P平臺進行盤活。
據悉,甚至一些連理財産品的出售和代理都不能做的村鎮銀行,也開始越來越多地涉足P2P業務。
江勳認為,類似于P2P、保函等新型的表外業務,繞開了M2、社會融資規模、貸存比、信貸額度控制及國務院對地方債務總量控制的口徑,為地方平臺和基建項目輸送著資金。
"銀行當然不做兜底擔保,"上述人士強調,"但是要考慮自己的品牌怎麼運作,讓客戶覺得銀行的産品靠譜。所以同樣的産品,可能銀行係P2P敢賣,但一般P2P公司未必敢賣。"
據悉目前銀行提供的P2P産品主要包括國內信用證資産、銀行票據資産、個人信用資産以及一般信用資産等。招商銀行小企業e家、蘭州銀行e融e貸和包商銀行小馬bank,均在其官網註明所有投資項目均由銀行來實行內部審核。
據前述人士説,其曾就銀行開展P2P業務諮詢過相關監管人士,對方並未表示明確禁止。《商業銀行法》和商業銀行經營範圍的相關規定中,亦未有針對商業銀行能否涉足P2P的明確説法。
不過,一位股份制銀行人士對此還是表示擔憂:P2P的産品都是期限較短的,但借款方的項目都是較長期的,所以存在期限不匹配;另外,銀行傳統信貸業務挑選的都是優質客戶,有資産擔保和抵押,而需要靠P2P等高利率途徑融資的項目,風險必定較大。記者 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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