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一個體戶非法吸收資金1.07億元
- 發佈時間:2014-12-09 02:34:04 來源:鄭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溫州一個體戶非法
吸收資金1.07億元
新華社杭州12月8日專電(記者 韋慧 裘立華)浙江溫州民間資本活躍,近年來屢屢發生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案件。近日溫州鹿城區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非法吸存案件,讓人驚奇的是,這名被告是一名女個體戶,竟非法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達1.07億余元。
記者從法院了解到,該名女子姓葉,55歲,浙江溫州人,初中畢業。她被溫州鹿城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指控其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公訴機關指控,2008年12月至2011年8月期間,葉某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溫州支行審批,以投資太陽能以及企業資金週轉等名義,利用借款形式,按月息1%至3%不等支付利息,非法向林某等18人吸收資金107425660.96元,至案發時均未歸還。
公訴機關認為其吸收資金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追究刑事責任。據悉,溫州鹿城區人民法院將於近期開庭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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