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行員流動公約:破解“轉會”難題的鑰匙?
- 發佈時間:2014-12-08 08:35:38 來源:中國民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許曉泓
伴隨著民航業的快速發展和新成立航空公司的增加,因飛行員辭職引發的勞動糾紛時有發生,而飛行員流動是直接關係飛行隊伍穩定和航空安全的重大問題。如何實現飛行員有序流動,長期以來都是行業主管部門、各航空公司關注的問題。
11月26日,在民航局安全總監吳成昌、中國航協理事長李軍、中國民航飛行員協會秘書長趙東升的見證下,兩家協會、40多家航空公司和飛行員代表共同簽署了《航空公司飛行員有序流動公約》,為破解飛行員“轉會”難題提供了新的解決方案。這一公約是在什麼背景下出臺的?未來在運作中將發揮怎樣的作用?
飛行員無序流動
問題凸顯
飛行員是民航最重要的人力資源。在民航業快速發展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中,飛行員流動是一種必然現象。不過,在此前的一段時期中,民航飛行員流動處於較為無序狀態。在發展速度較快、新成立企業較多的某幾個時段,矛盾更加凸顯。
中國航協理事長李軍告訴記者,飛行員無序流動造成的嚴重影響和不良後果主要表現在影響飛行安全、影響和諧穩定、影響公平競爭和浪費人力資源四個方面。
“飛行員流動涉及流出方、接收方和流動方。由於市場無序,損失最大的應該是流出方,可以説是以上4種後果都有。此外,如果流出人員過於集中,還會把原來所做的規劃打亂,影響長遠發展。企業領導為此花費了很大精力,成為一個十分棘手的問題。接收方雖然解決了人員問題,但花費的成本越來越高。有時採取私下運作的方式,對企業聲譽也有影響。”李軍説。
相關調研顯示,目前各航空公司申請離職的飛行員共有800多人,一半以上處於停飛等待狀態。其中,很多是成熟的機長。按全行業勞動生産率計算,停飛等待飛行員如果正常參加飛行,可以完成飛行運輸11.6億噸公里,實現運輸收入69.9億元。在飛行員供不應求的情況下,停飛等待造成了極大的人力資源浪費。
無序流動的飛行員,雖然看似去了自己想去的公司,但停飛等待、仲裁、訴訟需要花費半年、一年甚至更長時間,也會影響職業生涯和身心健康。有的飛行員表面上得了些安置費,但待工期間收入大減,再加上其他方面的損失,總體上也不一定划算。所以,這三方誰都不是最終的贏家。各方對這種狀況都不滿意,希望採取措施,規範市場。
長期以來,民航局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對此高度重視。早在2005年,民航總局就會同相關部委出臺了關於規範飛行人員流動管理保證民航飛行隊伍穩定的意見(五部委104號文件)。中國航協也應會員單位要求,在2013年5月召開了飛行人員流動管理研討會,並在當年7月向民航局報告了有關情況。
自今年初開始,在民航局具體指導和所做工作的基礎上,中國航協與中國民航飛行員協會共同組織開展了《航空公司飛行員有序流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的商簽工作。經過3輪徵求意見,反覆認真修改,耐心協調溝通,42家航空運輸企業代表、4名飛行員代表、兩個行業協會共同簽署了《公約》。
為何會出現
飛行員無序流動問題
李軍説,民航飛行員總量還很小,供求還不平衡,作出飛行員短缺情況已經緩解的判斷還為時尚早。即便總量平衡了,也依然存在公司之間的不平衡。特別是新成立公司、發展較快公司,會更多引進飛行員。此外,技術等級也不平衡。目前機長與副駕駛數量之比仍然偏低。哪家航空公司都需要有更多高素質的飛行員。同時,地區之間也存在著不平衡的特點。
在李軍看來,促進民航飛行員有序流動是一項長期的任務。這是因為,飛行員是民航的高端技術人才,是企業生産力的核心。據統計,2013年,每名民航運輸機飛行員對應的運輸總週轉量為290萬噸公里,運輸收入為1747萬元。更為重要的是,飛行力量是否充裕、飛行隊伍是否穩定,直接關乎飛行安全。由於飛行員屬於特殊的專業技術人才,培養週期很長,投入成本很大。在計劃經濟條件下,民航飛行員培養都是由企業定向選送入學,並承擔全部費用。飛行員後續培訓所付出的代價也很可觀。這種客觀情況決定了原有企業不願讓自己的飛行員流出。在不得不放的情況下,也有企業如何獲得補償的問題。而接收單位往往就是流出方的競爭對手,雙方很難談攏。飛行員流動除培訓成本補償外,還涉及專業資格保持和技術檔案轉移問題,容易引發與企業的勞動糾紛。企業之間的矛盾、企業與員工的矛盾攪在一起,有時搞得不可開交。
而飛行員流動市場總體上還處於發育之中,機制還不健全。“計劃經濟體製造成的問題,很難都用市場的辦法解決。招收、培養沒有市場化,流動市場化就會受到限制。這就出現了市場失靈的情況,需要政府介入。”李軍説,2005年出臺的“五部委104號文件”,在這一領域發揮了重要作用,在深化市場化改革的大背景下,主要依靠市場,通過市場機制,維護市場秩序,成為了新選擇。簽署《公約》就是通過企業自律和協會引導的作用來規範市場。
實現有序流動
《公約》只是第一步
公約通常具有公眾約定性、長期適用性、集體監督性、基本原則性和開放性等特點。簽署《公約》就是一種承諾,表示信守和遵守這個《公約》。而最受關注的是如何保證和促進《公約》的施行,使它在規範飛行員流動秩序中發揮重要作用。
此次公約的簽署主體是航空公司,解決的也主要是航空公司的問題,因而施行《公約》也主要看航空公司的表現。
除強調各方都要服從大局外,李軍還希望根據各相關主體在飛行員流動中的不同角色開展工作。
首先,接收方要加強自律。要取得流出方的支援和行業認可,誠實守信,按市場規律辦事至關重要。接收方應主動與流出方協商溝通,主動提供合理的經濟補償,主動配合做好飛行員的工作,主動通報資訊和接受監督。
其次,流出方要對飛行員流動給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援。人才流失肯定要給企業帶來各種損失。但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飛行員流動是大勢所趨。新成立企業和一些規模較小的公司,發展速度較快。由於飛行員培養週期較長,在企業發展初期只能靠市場招錄。流出方要給予充分理解,並積極考慮接收方的人才需求,積極協商有關流動條件,積極配合做好飛行員移交的相關工作。
李軍表示,飛行員作為流動主體,對公約實施至關重要。一定要切實尊重和保護飛行員的合法權益,嚴禁任何形式的侵權行為。要在這個基點上,加強對飛行員的宣傳教育,特別要使他們充分了解和理解飛行員流動的特殊性、有序流動的必要性和《公約》條款的合理性,積極支援和共同落實《公約》。同時,要充分發揮監督協調委員會的作用。
一家沒有在11月26日簽署《公約》的航空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因為公司內部流程問題沒有成為首批簽約的企業,將在稍後簽署《公約》。該負責人還表示,儘管該公司未來4年機隊規模將比現在翻一番,但他們相信到那時也不會出現飛行員緊張情況,主要是通過加大內部培養力度來解決這一問題。
聲音
■波音777機長 姚永強:
《公約》簽署具有積極意義
在《公約》簽署後,有些法律人士和飛行員認為簽署《公約》的主體——飛行員——的意志沒有得到很好的體現。作為一名普通飛行員,我認為《公約》的簽署,正面意義大於負面意義。
在《公約》簽署前,老牌國有航空企業與新成立的航空公司間關於飛行員的角力已經持續了很長時間,而類似這種《公約》形式的公司和飛行員之間的約定在某些航空公司也已經運作了不短的時間。正是看到這種約定基本上能收到流出方、接收方和飛行員的多贏效果,才促成了今天民航局牽頭,各航空公司簽署的《公約》的誕生。
作為市場範疇內企業自律和協會導引的成果,《公約》的簽署的確有著積極正面的意義。但它畢竟只是一種行業公約,並不是法律規範。雖然行政指令的內容更多一些,但還是體現出《公約》內容裏對市場和自由擇業的尊重。有辦法總比沒有辦法強。流動範圍雖然只有1%,但1%總比強制蠻橫不受理好,“有序”排隊總比強權個人意志剝奪弱小方正當權益強。《公約》顯示了政府逐步退出行政命令角色,改由市場力量發揮作用。
■空客A320機長 陳飛:
《公約》體現政府角色轉變
《航空公司飛行員有序流動公約》,顧名思義是為飛行員流動而制定的行業自治性公約,目的是維護飛行員的合法權益,助力民航健康有序發展。同時,這也是航空公司為適應新時期的快速發展而簽署的人性化的和諧公約。
《公約》堅持持續安全、自主流動、有序流動、有償流動、誠實守信5條流動原則,指導各航空公司合理引導員工,在不影響本公司生産和安全的前提下,對飛行員的雇傭關係進行了合理疏導。
同時,《公約》的簽訂也顯示了政府正在逐步退出行政命令角色。同我國其他行業的經驗一樣,政府的角色回歸本位就是制定政策並監督和執行政策,而非使用行政命令干預企業和個人的糾紛。其他行業的經驗也表明,在很多領域,政府行政命令並不能有效地解決問題,反而經常將問題變得複雜。所以,此次民航局未使用行政命令干預,沒有強行介入航空公司與飛行員之間勞資糾紛的態度,讓人不禁要為之叫好。
觀察
有序流動
方能健康發展
□陳嘉佳
民航業的生産運作歸根到底都是圍繞飛行活動開展的。因此,飛行人員毋庸置疑地成為了民航最重要的人力資源。隨著民航業的快速發展,行業內出現了資源增加速度跟不上行業發展速度的矛盾。飛行員是特殊的專業技術人才,培養週期長,培養速度很難跟上行業發展速度。成熟飛行員的數量無法滿足市場需求,飛行員就成為了民航業的稀缺資源。
稀缺資源必然是會受到市場歡迎的。經過多年的改革,我國民航本身市場化程度較高,航空公司都是按照市場規律進行經營管理的。但目前較為成熟的飛行員卻是在過去計劃經濟的條件下培養的。這些飛行員的培訓費用都是由原有企業承擔的。這種客觀情況決定了原有企業肯定不願讓自己的飛行員流失,在不得不放的情況下,也存在培訓成本補償、專業資格保持和技術檔案轉移等問題。這些因素疊加,直接影響了飛行員的有序流動。
而飛行員的工作特點決定了飛行員必須有序流動,才能保證行業的健康發展。飛行員的工作直接影響到飛行安全。而安全是行業發展的基礎,沒有安全,就談不上民航發展。飛行員流動如果是無序的、不規範的,不僅會影響流動飛行員的個人發展、心理健康,還會影響其身邊飛行員的思想,影響航空公司飛行隊伍的穩定。這種無序流動一旦影響飛行員的工作狀態,很可能産生飛行安全與隱患。飛行員的不穩定情緒,會給飛行安全帶來不堪設想的後果。
民航市場化的特點也決定了飛行員必須實現有序流動。目前,民航行業發展存在地區間、公司間不平衡的特點。部分航空公司,特別是新成立的航空公司存在飛行員短缺的問題。飛行員流動,是市場上資源配置的結果。規模較小的航空公司,可以通過引進飛行員,擴大規模,促進當地民航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講,飛行員有序流動,對於促進民航業均衡發展是有積極意義的。但如果飛行員流動是無序的,航空公司無原則、不規範地引進飛行員,航空公司之間出現惡意爭奪人才的現象,這對整個行業的發展是不利的。不僅如此,不規範地爭奪飛行員這一稀缺資源,還容易導致飛行員出現放鬆心理,認為自己永遠都有市場。即使在現在的公司不努力工作,也一樣可以換一家公司繼續飛行。這種心態,對民航的發展無疑是致命的。
在飛行員流動中,流出方往往認為,人才流失給企業帶來了損失。但是,如果整個市場是有序的,那麼今天的流出方可能就是明天的流入方。與此同時,中國民航還在不斷增加飛行員培養的數量,盡可能滿足行業發展需求。飛行員短缺問題有一天會成為過去式。當飛行員不再短缺時,飛行員的流動只可能增多,而不會停止。未來,做好飛行員有序流動工作,對行業的發展會顯得更加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