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就相關業務規則公開徵求意見 股票期權呼之欲出
- 發佈時間:2014-12-07 13:40:17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消息 上海證券交易所近日就股票期權試點交易規則及配套規則公開徵求意見。這意味著作為境內市場首款市場化風險轉移工具,股票期權已呼之欲出。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交易規則(徵求意見稿)》係根據《證券法》《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和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制定的。同期公開徵求意見的配套規則還包括《股票期權試點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指引》《股票期權試點做市商業務指引》,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股票期權試點風險控制管理辦法》。
《股票期權試點交易規則(徵求意見稿)》針對期權合約設計、上市與掛牌、交易、行權事項、風險控制制度、交易監督等方面作出規定。其中,期權合約的標的物為約定股票或跟蹤股票指數的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合約標的必須是上交所公佈的融資融券標的證券,上市時間不少於6個月,最近6個月的日均持股賬戶數不低於4000戶。其中股票標的還需符合最近6個月日均波動幅度不超過基準指數日均波動幅度3倍的要求。
按照試點期間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個人投資者申請開戶時託管在指定交易的期權經營機構的證券市值與資金賬戶可用餘額(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合計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普通機構投資者除證券市值與資金賬戶可用餘額合計不低於人民幣100萬元外,凈資産也要求不低於人民幣100萬元。
被允許進行股票期權投資的專業機構投資者包括商業銀行、期權經營機構、保險機構、信託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財務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等專業機構及其分支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社保基金、養老基金、企業年金、信託計劃、資産管理計劃、銀行及保險理財産品,以及由前述專業機構擔任管理人的其他基金或者委託投資資産。
股票期權是國際資本市場上基本的、成熟的風險管理工具,但在境內金融市場,場內期權産品尚處於空白狀態。
據悉,上交所于2010年啟動股票期權業務立項工作,2012年6月開展了部分證券公司參與的股票期權模擬交易。2013年12月,推出基於真實生産環境的全真模擬交易,進入對股票期權交易的技術、業務、風險控制、投資者教育等各個環節的全面測試階段。截至目前,上交所期權全真模擬交易運作平穩,交易比較活躍,風控措施有效,系統運作穩定,市場準備充分。
從全球範圍看,股票期權大部分在證券交易所交易。這一模式具備的優勢包括:效率高,現貨(股票)可充當保證金,降低資金成本;聯動監管,交易所可做到實時監察證券和期權的交易,更快發現違規交易行為;運維統一,當出現標的證券臨時停牌等重大事項時,證券交易所能對相應的期權採取及時、有效的停牌等跨市場操作措施,從而消除因資訊不對稱造成的不公平;現券交割零成本,並可實時監控結算履約風險。
業界人士普遍認為,發展股票期權業務,對於完善境內資本市場價格信號功能、提升資本市場定價效率、推進價值投資和建設藍籌市場具有重要意義。此外,股票期權具備期貨等其他産品無法實現的市場化風險轉移功能,在豐富整個行業風險管理工具的同時,也可以進一步完善整個市場的産品結構,全面促進參與機構的業務轉型,大大提升行業競爭力。
對投資者而言,股票期權業務將極大地提高現貨市場流動性、增加市場深度,為其提供多樣化的風險管理投資選擇,從而培育價值投資理念、改善市場環境。
上交所方面表示,股票期權如推出,將使境內證券交易所産品線首次實現橫跨期現市場,有助於打造“全能型”交易所,縮小與世界主要交易所的差距。(記者 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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