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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回應停車費去向 一個車位日純利1.1元引質疑

  • 發佈時間:2014-12-06 09:07:35  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個市政道路內停車泊位的年利潤僅為410元,兩家壟斷管理著全市6400多個停車泊位的公司年總利潤為263萬元。這樣的算賬結果,誰信?”

  11月23日,“新華視點”欄目播發了《至少一半收上來的錢沒進政府口袋——北上廣津四地停車費追蹤》,引發了社會對停車費的廣泛關注。廣州市停車場行業協會4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就廣州市的停車費問題進行了通報,但不少與會人士對上述通報內容表示質疑。

  一個停車位年純利潤410元?

  在發佈會上,廣州市停車場行業協會常務副會長潘國璠對路內咪表停車位的收支情況進行了計算:一個路內咪表停車位的年平均支出為13990元;另外還有經營成本最低9600元,主要包括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辦公管理費用和人工成本等。按每個停車泊位每月收入1200元計算,每個咪表停車位平均每年的純利潤為410元,每日的純利潤僅為1.1元。

  質疑

  ——“飆高”了總體成本

  潘國璠給出經營成本為9600元。而根據今年年初廣州市物價局發佈的監審報告,廣州市一、二、三類地區的路內停車位成本分別為每車位每年5640元、5532元、3444元,包括上繳財政的費用及人工費等經營成本。

  ——拉高了人工成本

  潘國璠稱:“停車場行業屬於勞動密集型産業,人工成本較高,每10個泊位需要用工2-2.5人,而現在工人月工資為4000元左右。”

  物價局的報告稱:“職工人數應按照停車場實際情況和行業平均水準綜合確定,配員比例為:50個車位以下的停車場1:10;51-100個車位的1:15;101-200個車位的1:20……”

  ——“貶低”了收入

  潘國璠稱“每個停車泊位每月收入1200元”,意味著一個車位每天收入近40元。而廣州市現在一類地區的收費標準為白天15分鐘4元,夜間15分鐘1元。每日收入40元明顯不科學。

  3.2萬個停車位只有6000多需繳費?

  潘國璠在發佈會上説:全市有約3.2萬個經營性路內停車泊位,需要向財政繳納相關費用的僅為1.7萬個市政道路的泊位,2835萬元財政繳費來源主要是中心城區的6426個咪表停車泊位;其餘1.5萬個非市政道路設置的泊位無需向財政繳納費用。

  1.7萬個市政道路泊位包括6000個咪表泊位和約1.1萬個人工收費泊位,人工收費泊位只需向區財政繳納臨時佔道費;而1.5萬個非市政道路屬“非公共資源”,包括內街內巷、城中村、村道、代徵代建道路、小區道路等道路,盈利或虧損都由道路産權人自負,不納入財政管養。

  質疑

  ——即使1.1萬個人工收費的市政道路泊位只收取佔道費,那收取了多少,去了哪?

  ——1.5萬個非市政道路是否屬於“非公共資源”存在爭議,例如,內街內巷、村道和小區道路很明顯就屬於公共資源,這些道路泊位的收費到底去哪了?

  ——明確該繳費的為何也沒全繳?12月1日,廣州市審計局發佈審計報告,2012年廣州經營道路停車泊位的2家公司合計有多達70條路段沒有道路自動收費停車泊位經營權收入的繳費記錄,而資料顯示,廣州市的咪表停車路段一共才211條,這也意味著近三成路段沒有繳費。

  道路公共資源誰在控制?

  在發佈會上,兩家咪表公司的代表沒有出現。潘國璠稱,兩家咪表公司作為市停車場協會的會員單位,無權單獨發佈資訊,只能由協會的新聞發言人發佈資訊。

  廣州市6000多個市政道路停車泊位一直由廣州德生咪表管理有限公司和廣州電子泊車管理有限公司經營。這兩家公司與廣州市政府之間是怎樣的關係,至今仍是一個謎。

  記者在廣州市工商局查詢後發現,廣州電子泊車管理有限公司的兩大股東之一為“廣州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而其正是廣州市城投集團的全資子公司;廣州德生咪表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東為6名自然人,暫時無法證實與廣州市城投集團的實際關係。

  “在2011年10月的招標過程中,廣州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持有廣州電子泊車40.8%的股權,而廣州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又是招標人廣州市城投的全資子公司,這顯然違背了我國招投標法關於‘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係可能影響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參加投標’的規定。”廣州市政協委員曹志偉説。

  曹志偉還質疑,目前通過公開資訊檢索,只能查清兩家咪表公司通過公開招標獲得3000多個泊位,剩下的3000個泊位是如何獲取的還需求證,“我們懷疑這些泊位的獲取程式是否正當”。

  文/新華社記者 劉宏宇 武衛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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