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鼓勵簽訂煤炭中長期合同
- 發佈時間:2014-12-06 03:38:26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12月5日訊 記者林火燦報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負責人今天表示,國家鼓勵簽訂煤炭中長期合同。對明年供需雙方簽訂並確認的2年期以上中長期煤炭合同,鐵路、港航企業在運力配置上要予以優先保障、安排運輸。
據介紹,國家發改委印發的《關於指導做好2015年煤炭産運需銜接工作的通知》提出,凡依法依規生産、經營的煤炭和用戶企業,均可自主參與銜接。煤礦與電力等需方簽訂的年度合同,礦點、用戶以及供貨渠道等應與上年保持相對穩定。國家發改委要求,煤礦企業簽訂的合同量須控制在國家能源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和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網站公告的生産能力範圍內。合同的數量、品質、價格及違約責任等內容應規範完整、真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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