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産權改革系列意見將出臺
- 發佈時間:2014-12-03 15:29:17 來源:拉薩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北京12月2日新媒體電(記者林遠)我國農村集體資産産權改革試點工作即將全面展開。記者1日從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辦的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研究座談會上獲悉,針對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頂層設計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除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剛剛印發的《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以外,即將發佈有關積極發展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産股份權能改革試點方案。另外,多部門還在研究並將出臺關於農村土地徵收、農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和農村宅基地制度等“三塊地”的改革指導意見,目前思路已經基本成型;中農辦負責起草的關於引導農村産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已經提交有關方面討論;農業部牽頭的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已經形成基本框架,方案正在進一步完善中。
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主要成果及其他相關數據顯示,中國的農村經濟正在不斷發展壯大,全國農村集體土地的總面積為66.9億畝,包括55.3億畝農用地和3.1億畝建設用地,非資源性資産達到2.4萬億元,76集中在東部地區,這些資産和資源是集體經濟存在的根基。
然而,隨著農村集體資産規模的不斷增大,以及工業化城鎮化的深入推進,一系列問題逐漸凸顯出來。
農業部副部長陳曉華表示,農村集體資産的問題突出反映為:由於資産歸屬不清、管理不嚴導致的資産荒廢和閒置,有不斷流失的風險;隨著農村社會結構的變化,農村各類人群要求參與分配和主張權利的呼聲越來越高,引發了一些社會矛盾;由於農村治理機制不健全,出現了“小官大貪”的現象,2013年針對集體資産管理和分配的信訪佔到了農業農村類信訪的23,影響了農村穩定,還侵蝕了集體所有制的基礎。
與會代表指出,要解決集體資産歸誰所有、如何分配這些問題就要依靠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本次農村集體資産産權改革的核心任務是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産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等六項權能。改革試點將兼顧東中西不同區域,選擇若干有條件的縣(市)為單位開展,試點工作在2017年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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