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切實盤活財政存量資金
- 發佈時間:2014-12-02 09:23:13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青海省財政廳會同省審計廳日前召開了全省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健全長效機制,切實盤活財政存量資金。
一是量化分解目標任務。結合存量資金構成、性質和結存期限,區別財政和預算部門不同情況,分類予以處理。各級財政部門負責清理盤活本級財政和所屬預算部門的財政存量資金,上級財政部門原則上不收回或統籌下級財政存量資金。2014年各市(州)財政部門統籌整合上年底財政存量資金(含財政及預算部門),原則上不得低於其總量的40%。以後年度,各地財政支出執行率不得低於98%。
二是分類實施統籌整合。財政部門存量資金中,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結轉期限超過一年的公共財政預算結轉項目,上級專項轉移支付未作規定且連續結轉兩年及以上,以及沒有具體項目或無法支出的財政專戶支出,全部進行整合;政府性基金結轉項目連續兩年以上預算執行率達不到80%的,可將其累計結余資金調整到其他同類項目,或統籌調入公共財政預算進行全部整合。
三是健全完善長效機制。省財政將強化源頭管控,完善工作機制,著力構建長效機制。細化項目支出預算編制,將預算儘量細化到“項”級科目和具體項目,提高預算年初到位率。積極試編財政中期規劃,對跨年度重大項目分年度納入預算。
四是績效考評激勵約束。省財政將各地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納入省對下財政管理綜合績效考評範圍,把考評結果作為分配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的重要依據。(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