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捐助成制度性稅收
- 發佈時間:2014-12-02 00:34:30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如果我們把慈善認為是一種必須的責任,對慈善、對捐助進行問責,會導致慈善的變質,使得慈善這種獻愛心的活動變成一種制度性的稅收。晚清以來,中國出現一個成語叫“苛捐雜稅”。“捐”在古漢語中就是自願的一種,這個詞意是慈善的一種,捐助、捐獻。如果是必須的,那就是稅而不是捐了。晚清以來由於政府財政困難,當然也由於當時不是一個現代社會,而是一個專制社會,政府可以對老百姓進行強制,因為這個捐在清代就逐漸從自願變成強制了,最後就變成了一種稅的部分。到了民國時期這個“苛捐雜稅”就是貶義的意思。但是大家不會認為是中國的人愛心很多,而認為是政府的一種強迫,完全成了負面的東西,這個捐助已經完全失去了慈善的本意。
——清華大學人文學院歷史系教授秦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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