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信用管理暫行辦法今起正式實施
- 發佈時間:2014-12-01 09:29:30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劉珺 通訊員 福關宣
本報訊 昨日,記者從福州海關了解到,今日(12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施行。該《辦法》是基於原海關企業分類管理的一項改革升級,將根據企業信用狀況開展企業認證,建立海關企業信用資訊管理系統,向社會公示在海關註冊登記企業的信用資訊,體現海關對企業管理遵循“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原則。
《辦法》降低了高信用企業申請門檻,取消了企業上一年度進出口總值50萬美元以上、代理申報的進出口報關單及進出境備案清單總量2萬票(中西部5000票)和3000票以上的規模標準,取消了新註冊企業須適用當前信用等級滿1年的時間條件。只要企業誠信守法、規範經營,不論規模大小和成立時間長短,都有資格申請成為高信用企業。
《辦法》將企業分為3類4級:包括認證企業(海關高信用企業)、一般信用企業和失信企業。認證企業分為高級認證企業和一般認證企業。認證企業將享受簡化單證審核、優先辦理進出口貨物通關等便利措施,一般信用企業適用常規管理措施,而失信企業將受到海關嚴密監管。高級認證企業除適用一般認證企業管理原則和措施外,將在確定進出口貨物的商品歸類、海關估價、原産地或者辦結其他海關手續前先行辦理驗放手續;海關為企業設立協調員;對從事加工貿易的企業,不實行銀行保證金臺賬制度;AEO互認國家或者地區海關提供的通關便利措施。
《辦法》施行後,海關總署不再對高信用企業的認定進行核準,放權給各直屬海關或者隸屬海關;最大限度地減少海關對企業信用認定的核準環節,除了認證企業(即AEO企業)需要企業向海關申請認定外,其他企業信用等級調整都由海關按照客觀、量化標準進行動態調整,無需向海關申請;大幅縮短信用認定辦理時限。例如,高級認證企業評定時間僅需 90日,辦理時間較“企業分類辦法”減少約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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