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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最高零售限價已確定取消

  • 發佈時間:2014-11-27 09:31:38  來源:福州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證

  “藥價放權已成定局,取消藥品最高零售限價不會使藥品價格上漲。”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司原司長李鐳11月25日在第26屆中國醫藥産業發展高峰論壇上首度披露了發改委取消藥品限價的初衷和由來。多位業內人士表示,取消藥品最高零售限價不會導致藥價上漲,在醫保支付總額確定的前提下,藥價將處於合理範圍內。業內人士建議,應該淡化招標部門在藥價形成機制中的作用,轉而建立以醫保支付基準價為核心的藥價形成體系。

  有人擔心,放開最高零售限價後,藥品價格會不會“突飛猛進”?在政策制訂者和相關專家眼裏,答案是否定的。“藥品的價格形成環節很多,有最高零售限價、招標價、醫保支付價。這次放開的只是最源頭的最高零售限價,其存在的意義本就流於形式,放開後不會對招標價和醫保支付價構成影響。所謂藥價市場化的提法,絕不是説藥品如普通商品一樣的全面市場化,因為藥品本身就是特殊商品,國家取消最高零售限價後,還有多重門檻壓制藥品價格。”一位業內資深專家指出。

  李鐳則進一步解釋稱:“藥品價格總體上很難上漲。首先是醫院用藥,由於地方招標價格的限制,其價格在挂網競價時就以充分競爭。其次是社會零售藥店銷售的藥品也難以漲價,因為它的售價如果高於醫院的話,將失去優勢。漲價對其來講是短視行為。再者,醫保支付價格也是一大限制因素。第四,專利藥和獨家品種由於建立了談判機制,它們的價格也無法上漲。”

  按照國家發改委在全國物價局局長會議上的表態,本輪取消最高零售限價的藥品,包括醫保目錄內藥品、血液製品、國家統一採購的預防免疫藥品和避孕藥具、一類精神和麻醉藥品、專利藥。尤為值得一提的是,血液製品計劃于2014年底前試點放開價格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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