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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提議廢除金飾“價費分離”標價法

  • 發佈時間:2014-11-27 09:31:32  來源:福州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李永華

  本報訊 一件黃金項鍊每克報價280元,這不是最終的銷售價格,消費者還需要支付每克15元的加工費,這樣的“價費分離”報價方式在福建至少已有8年曆史。在福建黃金首飾行業飽受“低價傾銷”“同行惡性價格戰”等問題困擾的現狀下,珠寶業內不少人提議廢除黃金首飾銷售“價費分離”辦法,實施“價費全標”明碼標價的銷售辦法。

  2006年下半年開始,閩金店開始流行金飾銷售“價費分離”辦法。據我省珠寶專家介紹,黃金飾品“價費分離”是指把黃金飾品的價格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黃金本身的價格,這個價格綜合上海黃金交易所前一日的收盤價和零售環節平均成本(包括經營單位的稅收、店租、勞資、水電費用等)計算而來,另一部分是工費價,包括金飾的品牌價值、加工價值、服務價值等。工費部分由各金店依據黃金飾品的款式、工藝、品牌和服務另外收取,收費方式為按件收取或按克收取。

  “價費分離”好在哪?通常來説,各商家掛牌的金飾品價格應該大致相同。而工費價包含許多因素,比如首飾的人工費、飾品的品牌、工藝程度等。工費由生産經營企業自行確定。實行“價費分離”,消費者就能對黃金飾品的工藝水準以及真正價值心中有數,消費時清清楚楚。

  不過“價費分離”標價法實施多年後,也出現一些局限與弊端。福建省寶玉石協會珠寶專家指出,經過多年市場總結,“高”工費並未提供好款式好工藝的黃金首飾,反而為行業價格欺詐、低價傾銷以及同行惡性競爭創造條件。例如,此前閩東、閩北等一些縣級金店為了引誘顧客購買,壓低金價抬高工費,誤導消費者,擾亂了市場,破壞了有序競爭的經營環境。還有一些金店只標出金價,未標工費或加收其他未標明的精品費、工藝費等,從而抬高金飾實際售價。

  記者了解到,福建省寶玉石協會將於12月上旬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會議其中一項議程是審議《黃金首飾價格行為公約》(下簡稱《公約》)。《公約》中將提議閩金飾銷售廢除“價費分離”辦法,實施“價費全標”,即按重量銷售的黃金首飾,金價和工費不得分開報價,應在店內或商場櫃檯上的明顯位置放置價格牌;按件收取工費的黃金首飾,金價和工費不得分開報價,並在標簽上予以明碼標價,需工費説明的,允許加注工費值。

  昨日,福建省寶協相關負責人表示,制訂《公約》的根本目的是治理我省黃金首飾行業價格欺詐、低價傾銷以及同行惡性競爭等問題。該目前《公約》內容還在徵求意見,金飾銷售“價費分離”是否廢除取決於下月會議審議表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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