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作出行政處罰4家社會團體被警告或撤銷登記
- 發佈時間:2014-11-27 06:13:24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11月26日訊 記者陳鬱報道:民政部近日對中國少林書畫研究會、中華伏羲文化研究會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對中國民用爆破器材流通協會、中國音韻學研究會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
經查,中國少林書畫研究會、中華伏羲文化研究會存在未按照規定接受2012年度社會團體年度檢查的違法行為;中國民用爆破器材流通協會、中國音韻學研究會存在未按規定接受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社會團體年度檢查的違法行為。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民政部對這4家社會團體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社會團體應當於每年3月31日前向業務主管單位報送上一年度的工作報告,經業務主管單位初審同意後,于5月31日前報送登記管理機關,接受年度檢查。工作報告的內容包括:本社會團體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情況、依照本條例履行登記手續的情況、按照章程開展活動的情況、人員和機構變動的情況及財務管理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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