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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路發生交通事故能否“私了”

  • 發佈時間:2014-11-27 05:32:33  來源:長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隨著私家車日益普及,車險越來越多地進入了人們的生活。但不少市民對車險及其他保險産品,還存在一定的認識誤區或不足。為普及相關保險知識,本報聯合中國大地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推出“保險專家問診”專欄。如果您在生活中有關於車險、家財險,及旅行險、意外險相關的疑問,歡迎與本報記者聯繫。郵箱:18007176927@163.com,電話:18007176927。

  市民陳女士致電本報稱:我是個新手,開車上路最怕的就是撞到人。我想了解一下,如果萬一發生這種情況,怎麼處理才妥當,私了是否合適?

  大地財險湖北分公司理賠室主任崔曉:

  在廣大車主日常使用車輛過程中,難免會遭遇道路交通事故,最麻煩的就是遇到涉及人員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現給廣大車主以下的幾點建議,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處事冷靜。交通事故中如果有第三方人員受傷,首先要冷靜處理。事故發生後應該立即停車,下車查看事故情況並保護事故現場,查看受傷人員受傷情況,判斷是否需要撥打急救電話。

  二、合理處理。事故發生後,應該現場報交警處理並向自己保險公司報案。在等待交警出警時,如第三方受傷較輕可與第三方多溝通,詢問受傷情況,是否需要醫院就診等。

  一般處理有兩種途徑,如第三方受傷較輕,且事故責任明確為我方責任,可現場雙方協商處理事故,適當賠償第三者損失,也就是我們俗稱的“私了”。此種方式是無法找保險公司進行索賠的,但優點在於事故處理速度快,避免將自己拖入繁瑣的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第二種就是正常的事故處理流程。等待交警定責,傷者在醫院治療檢查完畢後,雙方再就各自損失進行協商。如無法協商達成一致,後期再進行訴訟處理。此種處理方式一般時間較長,但手續齊全,可較合理確定損失金額及賠付標準並可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

  具體採用哪種方式,可由車主自行根據事故情況確定最為合理的處理方式。

  三、保護自己。雖然在傷人事故中,大多數情況是車主造成了第三方的人員受傷,但在事故處理中,車主還是需要時刻注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事故責任認定時,不要因為其他因素的影響過多承擔事故責任,也就是我們所説的攬責。因為有時候事故損失可能會比我們想像的大得多,一旦攬責有可能後期造成承擔更多的賠償責任。保護好自身的人身安全,事故發生後,有可能造成第三方人員情緒激動,在處理事故過程中應該因避免第三方因情緒過激造成對自己的傷害。

  在交通傷人事故中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第三方的故意行為造成事故,也就是我們俗稱的“碰瓷”。在遇到此類事故時,一定要報交警處理,在遇到對方人多勢眾時更應保護好自身安全。

  記者胡楠 通訊員鄧劍 崔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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