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馬鞍山市提升政府採購資金使用績效
- 發佈時間:2014-11-26 08:58:14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今年以來,安徽省馬鞍山市為進一步規範政府採購行為,採取五項措施,強化政府採購預算管理,提升採購資金使用績效。
一是強化採購預算管理。對納入政府採購範圍的項目必須編制政府採購預算,市級各部門、各單位年初批復及追加的政府採購預算原則上在每年6月30日前執行率要達到70%。
二是強化採購計劃管理。對市級財政預算安排的政府採購項目,未按規定時間申報並執行政府採購計劃的,除特殊規定外一律取消採購項目,資金收回市級預算。每月採購計劃在上月15日前報送,將同類項目匯總打捆招標。對電梯、中央空調等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集中招標,發揮批量採購效益。
三是強化採購需求管理。採購需求中不指定品牌、型號,採購進口産品須經市財政部門批准。對技術複雜、社會影響面較大的項目,進行標前公示。辦公設備、傢具嚴格按照行政事業單位通用配置標準執行,嚴禁擅自提高採購標準。
四是強化採購過程管理。供應商對採購文件提出質疑的,採購單位應配合採購中心及時答覆,否則暫停採購活動。採購單位須在收到評審報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確認中標人,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後30日內與供應商簽訂合同。
五是強化履約驗收管理。採購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採購文件、投標文件承諾和國家強制性標準對項目進行驗收,重大複雜的項目可委託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依據驗收合格證明辦理付款手續。(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