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一政府採購項目因多處違規被廢標
- 發佈時間:2014-10-30 01:05:30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曹慧敏
近日,山東省財政廳通報一起對一家招標公司在政府採購項目中多處違規行為的處理結果。根據這份通報,山東三木招標有限公司在代理一所高校的採購項目中存在要求供應商進行多輪報價等4項違規行為,該項目中標結果被廢除,三木招標公司被要求限期整改。
經山東省財政廳調查核實,三木招標公司在組織山東農業大學科技創新大樓實驗室傢具採購及安裝項目採購活動中,擅自接收應編制而未編制政府採購預算的項目並組織採購,公開招標採購過程中要求供應商進行多輪報價,評標過程未進行全程錄音錄影並保存,在招標文件中以註冊資本等條件對供應商進行歧視性、排他性限制。
山東省財政廳表示,上述行為違反了《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和《山東省省級政府採購預算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根據處理意見,將廢除這次採購項目中標結果,撤銷採購合同,並依法重新組織採購。同時,三木招標公司被記錄不良行為一次,並限期整改。
山東省財政廳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處負責人表示:“政府採購代理機構是《政府採購法》所規定的組織和實施政府採購活動的主體之一,其任何違法違規行為,不僅影響政府採購的效率和品質,更重要的是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公共利益。”
據了解,自今年8月31日起,國家取消了對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的資格認定,這意味著政府採購代理業務向全社會無條件開放,財政部門對代理機構的監管由事前監管變為事後監管。
這位負責人説:“這使得監管工作更難、任務更艱巨、要求也會更高。”他表示,山東省財政部門將通過培訓、評價、考核等措施,提高代理機構的法律意識、執業水準及綜合能力,推進山東省的代理機構在遵法、守法的同時向職業化、專業化方向發展,同時也嚴肅法紀,秉公執法,進一步規範代理機構行為,促進政府採購事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