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薦人摘下“高大上”帽子
- 發佈時間:2014-11-26 01:33:38 來源:長沙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舒元臻)24日,隨著國務院發文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中包括了保薦代表人資格的準入類審核,“保薦人”這個一直“高大上”的詞彙再次高頻率地被聊起。有人認為,這個最值錢的證書或將“猝死”、保薦人的好日子“到頭了”。為此記者昨日採訪了多位業內人士進行了解。
國務院取消保薦人資格審批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近日發佈,決定取消和下放58項行政審批項目,其中包括8項原本由證監會審批的項目,分別是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託管人資格審批;期貨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住所或者營業場所,設立或者終止境內分支機構,變更境內分支機構經營範圍的審批;證券公司行政重組審批及延長行政重組期限審批;證券金融公司變更名稱、註冊資本、股東、住所、職責範圍,制定或者修改公司章程,設立或者撤銷分支機構審批;轉融通互保基金管理辦法審批;轉融通業務規則審批;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監控規則審批;從事證券相關業務的證券類機構借入或發行、償還或兌付次級債審批。
記者發現,在取消67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中也包括了外國證券類機構駐華代表機構首席代表資格核準、保薦代表人資格等兩項由證監會負責實施的準入項取消。
保薦人能接到單才最重要
“保薦代表人其實相當於發給你一個執業牌照,其實有很多有能力的人雖然沒有保代資格,但是資源多人脈廣,這樣才有單可接。”對於擁有保薦代表人資格的鄭先生(化名)來説,此次調整並不意外。“其實去年就已經下放到證券業協會了,實際開始操作了。”鄭先生透露,自己從業幾年來,每年會接到一到兩個項目,平時也比較忙碌。不過,對於網上所説的保薦人動則幾百萬年薪的説法,鄭先生表示“不好説”,要看接的項目是什麼。
“我個人認為是權力下放的結果,以前是證監會審批,現在下放到協會,前者是政府部門,後者是行業自律機構。”一投顧機構的分析人士認為,其實就算是註冊制,保薦人也是需要的,不過註冊制上市數量可能增多,相關對於保薦人數量的需求也會增多。
門檻降低難再稱“高大上“
記者注意到,根據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的通知,保薦人考試原來需要滿足的“已取得證券從業資格,是證券公司從事證券發行承銷、收購兼併、固定收益等投資銀行相關業務的正式工作人員,兩年以上的相關工作經驗”等幾個要求如今已經降低,只要求“完成執業註冊的在職證券從業人員”便可參加。此外,此前需要“證券知識綜合考試”和“投資銀行業務專業考試”兩科考試合格採用“總分120分,單科不低於50分”的標準,調整為考試“投資銀行業務專業考試”,總分100分,60分即合格,顯然門檻大大降低,一改往日“高大上”形象。
“其實考試難不難這個不一定,我們2008年考試那會有些人一次就過了,有些人也要考兩三次。”鄭先生表示,目前有保代資格的也就是四五千人的樣子,但是保薦人業務還是比較多的,上市公司的融資、並購、重組、定向增發等等都需要保薦人,而能夠接到單對保薦人來説才是最重要的。“目前的一般情況是保薦人找項目,項目來找保薦人的還是比較少。”上述投顧機構分析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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