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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票還沒簽名收到扣款短信

  • 發佈時間:2014-11-25 12:31:14  來源:齊魯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泰安11月24日訊(記者 趙興超) 信用卡背面的本人親筆簽名,作為避免被盜刷、核對身份的重要方式,卻往往被持卡人及刷卡商家忽略。持卡人遞上卡,商家看也不看就刷卡,既不觀察有無簽名也不核對小票簽名。銀行工作人員表示,此舉留下的漏洞,給持卡人和商家都有不必要的麻煩。

  “我還沒給第一張小票簽名呢,手機上就收到了刷卡成功扣款的短信,這簽名根本沒意義了啊。”23日,家住虎山路的市民趙先生在超市刷卡時,發現收銀員沒看自己的簽名就給信用卡扣了款,他感覺收銀員操作不太正規,“萬一是別人盜用我的卡,也會不核對簽名直接扣款嗎?”

  23日,記者在一家大型商場的超市收銀處看到,收銀員拿過消費者的卡大多直接插入機器進行刷卡操作,很少有收銀行核對銀行卡背面的簽名與小票簽名是否一致。一位收銀員説,她在這個崗位兩年多了,每天刷卡幾十上百次,要是一個個都看會浪費不少時間,“再説了,刷卡的肯定不是本人就是家人,沒必要核對簽名啊。”

  商家忽視核對簽名,許多持卡人更是忽略在信用卡背面簽名。“發卡的時候銀行工作人員讓我簽上名字,我覺得簽了名不就把個人資訊洩露了嗎,還不如不簽。”持卡人陳先生的説法代表了一部分持卡人的想法。有的持卡人表示,不知道信用卡背面還需要簽上本人名字。

  記者從多家銀行信用卡使用章程條款中發現,都要求持卡人領取信用卡後,在信用卡背面簽名欄簽上與申請表相同的名字,交易時也要使用相同簽名,否則因此産生的損失由持卡人負責。

  “如果持卡人不簽名而因此被盜刷,銀行調取相應消費記錄查到,損失需要由持卡人承擔。如果是商家沒核對簽名所導致,就由商家負責賠償。”某國有銀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員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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