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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飛酒家仍設最低消費

  • 發佈時間:2014-11-25 11:33:04  來源:濟南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11月24日訊(見習記者 郝倩)《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已正式實施半個多月,在歷城區梅飛酒家,“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這一規定卻仍未見落實。

  23日中午,市民陳先生一家到歷城區梅飛酒家包間內就餐。點了228元菜品後,工作人員稱不滿300元不能使用包間,要求陳先生去大廳或多點幾個菜以達到“最低標準”。“我們一家包括我近90歲的母親,就這樣被趕出來了。”陳先生覺得這種強制消費非常不合理。

  記者查詢到,2014年11月1日,商務部、國家發改委聯合發佈的《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正式實施,《辦法》中明確規定“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

  就此事,記者採訪了梅飛酒家,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店確實有包間最低消費300元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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