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黑名單“中看不中用”
- 發佈時間:2014-11-25 00:51:58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發現,目前各地各行業都興起了黑名單建設熱,黑名單開始成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數據庫。然而,由於部分黑名單沒有聯網,資訊收集往往限定於具體行業內,沒有和其他領域聯動懲戒,導致震懾力大打折扣。
專家建議,信用體系建設宜把握自上而下、統一規則、全面共用等原則,避免出現“左手進了黑名單,右手繼續賺黑錢”的現象。
“黑名單”建設掀熱潮
壓縮失信者生存空間
逃騙稅者黑名單、食品安全黑名單、電子商務黑名單、農資黑名單……記者查詢發現,為了杜絕造假、偽劣等不誠信行為,各地各行業都在建設黑名單制度。
例如,在湖南邵陽,勞動監察部門建立維護農民工權益誠信評價制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等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用人單位,降低誠信等級,列入“不誠信單位黑名單”。
在上海金山,開始推行危險化學品行業企業生産安全黑名單制度,黑名單不僅網上公示,還抄報給政府機構、金融機構和上下游企業,被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土地批不到、貸款貸不了,倒逼企業投入資金整改。
除了在單個行業的信用體系外,一些地方開始探索將“信用評價”引入生活的方方面面,試圖培育“守信激勵”的監管氛圍。
山東省德州市寧津縣縣委書記鞏洪波介紹,寧津縣從2013年8月開始建設“誠信寧津”,搭建徵信平臺,實現個人和企業資訊管理的智慧化。對於惡意拖欠銀行貸款甚至闖紅燈等行為都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能即時查詢個人、政府部門、企業的誠信情況。
目前,寧津縣已出臺誠信個人評定辦法和關於對誠信個人和誠信企業的獎懲政策,根據得分情況評定誠信星級,從貸款、消費、技能培訓、就醫等多方面對誠信個人和誠信企業給予獎勵。目前已經初步建成了個人和企業(個體戶)的資訊庫。截至9月初,59個錄入單位共錄入個人失信資訊1200余條,企業失信資訊100多條。“誠信記錄好,可以免費體檢;記錄差,貸款等都要受到影響。” 鞏洪波説。
專家認為,這種社會共治壓縮了失信者、失信企業的生存空間,成為黑名單制度的主要價值所在。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實行公開曝光;對7.2萬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了信用懲戒,約20%的失信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了義務。由於個人和企業因失信付出的信譽代價、商業代價太過沉重,使得失信行為有所收斂。
失信懲戒無“法”支撐
徵信屢陷違法邊緣
2014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對違背市場競爭原則和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企業建立黑名單制度,這也是“黑名單”一詞首次進入報告並被寄予厚望。但是,由於主管部門不明確,路徑不明晰,導致我國黑名單建設主體五花八門,國家層面頂層設計缺失;再加上立法進程緩慢,市場發展和資訊徵集有“腿”難行,信用數據難以使用。
由於缺乏相關法律支撐,一些地方即使出臺了操作性非常強的信用管理辦法,也多數難以落實。例如,《江蘇省自然人失信懲戒辦法(試行)》中關於“拖欠公用事業繳費,限制報考公務員”的條款,就陷入了違反《公務員法》的紛爭,被指恣意侵犯和剝奪公民合法權益。
鞏洪波坦承,這個誠信結果使用起來很難,交警部門規定了闖紅燈要計入失信記錄,那麼銀行是不是可以規定説闖紅燈就限制貸款?這有可能違法,而且現行探索都只能局限于一個行政區域,因此必須有頂層設計,從國家層面立法,比如限制“老賴”高消費等的措施,才能真正發揮誠信平臺引領風氣的導向示範作用。
多位專家和信用主管部門認為,當前我國信用體系建設社會需求急迫,但立法步伐緩慢。由於缺少法律法規依據和制約,導致一些政府部門的社會信用資訊歸集和應用工作常常徘徊在違法邊緣,許多原本有力的失信懲戒手段形同虛設,這是近年來誠信缺失氾濫觸目驚心的重要原因所在。
上海市信用管理專業委員會主任柳正國認為,主幹法律缺失是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最大難點。美國關於信用的立法共有17部,生效的16部,其中還不包括在專業法中涉及的;而我國《徵信管理條例》歷經約10年時間,經多次修改最終出臺,但其中許多規定仍很粗糙。以美國《信用報告基本法》為例,它明確了什麼內容必須報告,什麼內容不能報告,什麼是必須授權的,什麼人可以買信用報告,什麼人可以加工製作信用報告,並規定了企業間交易必須要有信用評級,為資訊交換和共用提供了前提,而我國在此方面基本是空白。
建設主體五花八門
只顧“爭權”互不配合
由於黑名單建設主體五花八門,各地的主導部門也不一致,導致部門間相互推諉時有發生,效率低下。例如上海、江蘇歸口經信委,山東歸口文明辦,遼寧主管是發改委,還有一些地區由人民銀行“抓總”。
記者發現,僅僅在部委層面,有環保部門的環評黑名單、安監部門針對重特大事故的企業黑名單、商務部門針對侵犯智慧財産權的企業黑名單、食品藥品監督部門針對食品藥品安全的黑名單、住建部等十部委針對房企囤地違規信貸違規銷售等行為的黑名單(房地産開發企業誠信資訊共用系統)、最高人民檢察院針對行賄犯罪的黑名單(行賄犯罪檔案庫)、證監會針對證券業內違法違規案件的黑名單(中國證監會誠信檔案數據庫)、教育部門針對招生和辦學秩序有不良記錄的學校黑名單,以及工信部意在整治洩露個人隱私、垃圾廣告等安全隱患擬推的《移動網際網路黑白名單規範》等一系列黑名單管理制度。
上海立信會計學院金融學院信用管理專業教授洪玫直言,社會信用管理部門“亂”字當頭。“解讀社會信用有三個關鍵詞:誠信是意識形態,在黨委口;徵信更多用在金融領域,放在銀行口;而信用則是社會管理,又歸在政府口,所以各地情況不一,放在哪管的都有。”
江蘇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程友華説,有時出臺一項規定,十幾個單位會簽下來,往往要1年多時間,工作推進效率可想而知,難以形成合力。
正是由於建設主體不一致,數據尚未完全共用,導致失信懲戒威懾力大幅下降。《經濟參考報》記者在採訪中發現,資訊封閉導致數據庫的使用很難有震懾力:一些市縣徵信辦抱怨公安等政法部門拒絕提供公民違法記錄,人社、民政等公共管理部門認為銀行等金融機構在提供經濟類信用資訊上“存在保留”,而人民銀行等機構也“大倒苦水”,迫切需要獲得政府及公共管理類信用資訊,卻得不到有關部門的響應……
“資訊匯集是一種權力,各部門抓的都是這個權力,而不是做好自己這一塊的資訊記錄。”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吳晶妹認為,部門絞盡腦汁爭奪資訊“主權”,導致一些地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陷入部門間互不配合的尷尬境地,全國信用體系建設進程被大大推遲。
記者發現,行政管理的條塊分割帶來信用體系建設的條塊分割,突出表現是部門建部門的,地方建地方的,部門和地方都按照自己的理解建設信用體系。“信用資訊多掌握在各部門,相互封閉;地方則立足於本地信用數據進行系統建設,容易形成信用市場壁壘,同時還會造成多重技術標準,不利於資訊共用,造成資源浪費。”柳正國説。
(本版稿件除署名文章外,均由記者周琳、劉巍巍、吳書光、方列、南婷、楊一苗采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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