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停車費裏藏著掖著什麼
- 發佈時間:2014-11-25 00:29:34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不久前,多個省份的30多名私家車主委託多位律師,向湖南、山東、河南等地政府寄出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表,詢問這些城市公共停車位位置、收費標準、制定該收費標準的依據、公共停車位收費單位名稱及性質、收費單位相關招投標資訊、停車收費單位的利潤情況等資訊。質函有一陣子了,但各地政府至今並未對此作出什麼回應。
為什麼沒回應?恐怕是撓著了相關政府部門或是誰誰誰不大不小的“癢癢”,不好回應,也不敢回應。
如果以為城市公共區域停車場是政府建的,那就錯了,稍稍留意一下那些管理員前胸後背的字樣,你就會恍然大悟這是那些公司自家的買賣。現在的政府部門不能搞公司做買賣,自建自營停車場斷然不可,交給社會上的企業來辦,倒不奇怪,企業獲得合理合法的收入也很自然。問題是:這些公司經營所得有多少進到了國庫並服務於公眾?
拿北京來説,至少有一半停車費沒有進入政府口袋。
有調查發現,按照該市2011年制定的辦法,經營佔道停車位的停車企業,要根據經營停車位數量按下列標準向政府交納佔道費:一類地區每車位每天交35元,二類地區每車位每天交15元,三類地區每車位每天交3.6元。數據顯示,到2013年底,北京共有110多家正式備案的停車企業,經營著5.8萬個路側佔道停車位,其中包括2.1萬個一類地區車位,1.7萬個二類地區車位和2萬個三類地區車位。按照佔道費標準計算,全市正規停車企業2013年應向政府繳納近3.9億元佔道費。但實際上,這三類地區管理者向車主收費的基礎標準,卻分別為每小時10元、每小時6元和每小時2元。如果以每個車位每天在工作時間8小時內泊車、晚間收費忽略不計且每個小時都按首小時價格保守計算,正規停車企業一年向車主的總收費超過10億元。這意味著,就算是加上停車企業納稅,路邊劃線停車收入也僅有不到50%進入政府財政收入。倘若認為另外的部分都是企業利潤,那可就高得離譜了!
當下國人離不開的話題,除了房子,恐怕就是汽車。2013年底我國汽車保有量超過1.37億輛,近兩年來私家車數量仍在以年均1400多萬輛的速度猛增。
城市的道路是公共資源,公眾有理由對在公共資源上建設的停車場及其收費的諸多問題發出質疑:停車場建設是否公開招標?經營公司合理利潤應該是多少?財政應該獲得多少?國家所得又有多少進一步投入公共服務?還有多少停車費收入沒有進入財政?一些管理部門為什麼對理應進入財政的停車費收入視而不見?
但是卻沒有哪個地方或城市公佈停車費的詳細收支情況,回應公眾的疑團。北京市2011年曾公佈,向企業收取的佔道費2009年為3372萬元,2010年為2110萬元,但隨後3年,收入沒有再公佈,而對進入財政的停車費具體使用去向也沒有公佈;廣州市物價局公佈,2013年市、區財政停車位經營權收入2835萬元,用於市政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市政道路養護維修,但支出細節不詳;上海市有關部門表示,進入財政的停車費主要用於交通規劃、換乘補貼等,但未公佈具體使用情況。
透明是法治的開始,公開是公眾的權利。
公共道路停車費財政所得甚微,停車費去向遮遮掩掩,公眾卻著實想探個究竟:停車費裏到底藏著掖著什麼呢?
時報評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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