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有GDP卻不見稅收花樣百齣的違規避稅手法那些你知道多舉措紮緊反避稅籬笆
- 發佈時間:2014-11-24 14:51:56 來源:拉薩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M公司是一家全球知名企業,在世界五百強的排名長期名列前茅,總部設在美國。1995年公司在北京投資設立了外商獨資企業,經過兩次增資,註冊資本高達2000萬美元。
雖然M公司實力強大,但蹊蹺的是,從該公司的企業財務報表顯示,除個別年度微利外,多年來一直處於虧損狀態,6年累計虧損達20多億元。但是,從M公司所處的行業看,北京市該行業的平均利潤率在12以上,而這家公司的平均利潤率只有負18 。這一反常現象引起我國稅務機關的高度關注,並開始對其進行調查。
調查發現,這家公司累計虧損巨大,是因為利潤的一半以上都要支付給美國母公司,作為提供研發服務和技術支援的特許經營費用,也就是説中國子公司利潤需至少超過目前的一半以上方能盈利。
在進行了大量論證後,我國稅務部門指出其不合理性,並最終獲得了美方的承認。最終,M公司的中國子公司補稅及利息共計8.4億元,按照企業目前銷售規模測算,其未來每年將為中國增加稅收1億多元。
該案件因數額巨大、影響巨大,被稱為“中國反避稅第一大案”。據稅務專家介紹,這一案件揭示出跨國公司避稅的慣用手法—— —轉移利潤,即利用不同國家的實際稅率差異,不合理地將利潤轉移,也就是通常所説的“空有GDP,稅收不見了”。
在利益最大化的驅使之下,近些年,一些跨國公司違規避稅手段可謂花樣百齣,不斷出新,上演一場場“鼠”逃“貓”捉的大戲。
那麼,還有哪些翻新的手段值得警惕呢?—— —利用避稅港,向境外轉讓股權等方式避稅。例如,在某避稅港註冊的A公司收購中國境內一家公司B公司,三年後,相同投資人在另一避稅港註冊C公司,C公司以低價回購A公司,繼而又以高價轉讓給另一家在相同避稅港註冊的D公司,而獲利收入主要來自B公司不動産和土地使用權的升值,本應向中國繳納稅款卻最終無法收回。
—— —借集團業務重組避稅。例如,某跨國公司在低稅國家或地區設立全球營運或財務中心等機構,全球子公司均需向其繳納服務費,再通過總部制定的方法將利潤在各子公司之間分攤,但這種方式可能直接造成其在中國子公司利潤水準大幅下滑,稅收減少,這從本質上也是一種利潤轉移。
此外,如“資本弱化”,即以股東借款形式代替資本輸入從而讓子公司産生更多利息費用作稅前扣除,降低稅負等更隱蔽、更專業的避稅手段更讓人防不勝防。
記者了解到,我國目前的本土企業,無論是“走出去”還是“引進來”過程中,與避稅港的聯繫都日益密切,所遇到的稅收挑戰也越來越大。
普華永道中國稅收政策服務組合夥人梅杞成説,與眾所熟知的偷漏稅等違法手段相比,避稅行為最顯著特徵就是利用稅法漏洞或特別優惠政策,故意做出與正常商業經營不一致的安排,從而在稅收上獲利。避稅往往採用合法或不直接違法形式,因此識別相對困難,打擊難度非常大。
反避稅與避稅,實際上是一場各國稅務部門與跨國公司的“貓鼠”博弈,中國全面加入全球反避稅行動,必將對推進反避稅産生積極影響。
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司長廖體忠告訴記者,中國于2008年出臺的企業所得稅法前瞻性地建立起了比較先進的反避稅法律框架,加強反避稅,使反避稅對稅收的直接貢獻從2005年的4.6億元人民幣上升至2013年的469億元人民幣。
近些年,稅務總局還初步構建了反避稅防控體系,成功阻止了歐美經濟危機中外國母公司向中國子公司的損失轉移。另外,稅務總局正在研究開發跨國公司利潤指標監控體系,全面跟蹤和監控在華跨國公司利潤水準變化情況,為保護中國稅基安全提供技術保障。中國正在和全世界一道努力編織打擊國際逃避稅的“天羅地網”。(據新華社)根據G20峰會的消息,中國已全面加入G20框架下國際反避稅大行動。這意味著中國通過加強國際稅收合作,提升反避稅水準,力堵跨國公司的避稅通道。
反避稅與避稅,實際上是一場各國稅務部門與跨國公司的“貓鼠”博弈,記者將從“中國反避稅第一大案”説起,揭秘這個沒有硝煙的戰場。
新華社電開曼、維爾京、百慕大群島……這些雖是小小的島國,卻在全球具有極高的知名度,因為它們被貼上了“避稅天堂”的標簽。
“避稅天堂”是指那些為吸引外國資本流入,繁榮本國或本地區經濟,在本國或本地區確定一定範圍,允許境外人士在此投資和從事各种經濟、貿易和服務活動,不對其徵收或是徵收極低的所得稅。
位於加勒比海上的開曼群島,可謂全球最為知名的“避稅天堂”,宜人的熱帶氣候是島上唯一資産,但幾十年來從不徵收所得稅的政策,卻讓這個僅有6萬居民的島國有幾十萬家註冊公司,成為世界第五大金融中心。
除了開曼群島,國際上能稱得上“避稅天堂”的還有不少,包括列支敦斯登、英屬維爾京群島、巴哈馬、塞席爾、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澤西島、百慕大群島等等。
除免稅外,這些國家還有資金進出自由、註冊方便、監管力度小、資訊保密性強等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