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薪酬改革明年登場 拿72家央企先開刀
- 發佈時間:2014-11-21 09:35:2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曹慧敏
長期“一手拿大印,一手握錢袋”的央企高管常常遭受各方詬病,由此,央企管理者薪酬改革也作為國企改革的先手棋,成為多個改革方案中最早出爐的一個。昨日,人社部副部長邱小平透露,國企領導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將於2015年初開始實施,從涉及範圍來看,72家央企首當其衝。在這一以“降薪”為總基調的方案中,央企高管的薪酬和福利都將得到約束。最重要的是,這僅僅是國企改革的一個開始。
拿72家央企先開刀
也許是部分央企高管的工資畸高,亦或是相比其他領域來説薪酬改革相對簡單,總之,在外界看來,央企高管的降薪方案屬於火速出臺。繼8月中旬中央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部署了央企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後僅11天,相關方案即審批通過,並將趕在今年底前出臺。
對於此次改革的涉及範圍,邱小平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説,此番改革提及的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是指中央企業中由中央管理的負責人,包括由國務院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企業中,由中央管理的企業董事長、黨委書記(黨組書記)、總經理(總裁、行長等)、監事長(監事會主席)以及其他副職負責人。
照此標準,改革首批將涉及72家央企的上述負責人,具體調整範圍將包括由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責任並由組織部門任命負責人的53家央企,如中石油、中石化、中國移動等,以及其他金融、鐵路等19家央企。
同時,央企高管的福利不能再搞特殊,按照新規,央企負責人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並建立補充養老保險(年金)、補充醫療保險和繳存住房公積金等,納入統一薪酬體系統籌管理。
到手的錢也能被要回
對於央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很多人用“下狠手”來形容。對此,邱小平也分析,此番改革中,央企負責人薪酬將由過往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兩部分構成,調整為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任期激勵收入三部分構成,如果幹不好則只能拿到“底薪”。具體來説,央企負責人基本年薪將按照上年度央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倍確定;績效年薪根據考核結果,不超過央企負責人基本年薪的2倍;任期激勵收入則不超過央企負責人任期內年薪總水準的30%。
“與現行政策相比,改革後多數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水準將會下降,有的下降幅度還會比較大。”邱小平説。另外,根據改革方案,對於年度或任期考核評價不合格的央企負責人,將不得領取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這意味著,如果央企負責人幹得不好,已經發放的薪酬或將面臨追索扣回。
“又叫馬兒跑,又不讓馬兒吃草”是部分人對上述薪酬改革方案的擔憂。不過,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院長姚洋對記者表示,央企薪酬改革應該採取差異化薪酬管控辦法,對行政任命和壟斷性行業的高管進行重點“限薪”。
相關分析師普遍認為,今後央企的負責人將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由組織上任命並選派到企業行使所有人職責的,一部分是由董事會根據企業發展需要而選任。前者承擔特殊的責任,其薪酬要嚴格規範,後者按市場機制確定薪酬,未來很有可能出現央企中市場化選任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薪酬高於組織任命的董事長薪酬的狀況,但後者也要承擔相應的職業風險,幹得不好就得走人。
?接下來降誰的
事實上,央企體量雖大,但影響人群畢竟小眾,只有各級國企高管薪酬都得到規範,才是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大動作。北京商報記者獲悉,多位業內人士透露,按照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的系統性要求,其他央企負責人、中央各部門所屬和地方所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也要參照改革方案精神積極穩妥推進。中央同時還要求各省市所屬國有企業在明年3月之前拿出方案,並上報到中央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由此,地方國企改革的動作或將邁出實質性步伐。
其實,在此前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就曾指出,“其他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也要參照《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精神積極穩妥推進。有關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和指導監督,推動改革順利實施”。
公開資料顯示,截至目前,全國已有過半省市出臺了地方版的改革“路線圖”,涉及混合所有制、國資結構調整、産權制度、分類監管等多方面內容。“中央管理企業高管薪酬改革是中央直接抓,層次高,力度大,政策也很明確,估計進展會比較快。接下來,非中央管的其他國有企業也要相應地跟上。”業內專家呼籲。
另悉,除薪酬改革外,財政部牽頭的國有資本預算改革方案也已制定完成,此外,國家發改委牽頭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辦法也正在制定中,按計劃今年底前完成;而財政部負責的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成立和改組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和投資公司等方案文件也給出了時間表。由此可見,今年底及明年將成為國資國企改革頂層設計文件的密集發佈期。
北京商報記者 肖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