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薪酬改革 要兼顧公平與效率
- 發佈時間:2014-11-24 01:08:19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曹慧敏
據報道,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將於2015年年初開始實施。與現行政策相比,改革後多數央企負責人的薪酬水準將會下降,有的下降幅度還會比較大。如果央企負責人幹得不好,已經發放的薪酬還將面臨追索扣回。博友紛紛為薪酬追回機制叫好,同時認為,除了正常薪酬,央企負責人的隱性收入也需嚴格監管。此外,薪酬改革要兼顧公平與效率,簡單的“限”和“降”都只能治標,不能治本,科學合理地規劃並有序推進改革才能激發央企活力。
薪酬機制更加科學合理
此次薪酬制度改革,有限制也有激勵,不少博友表示,新的薪酬制度可望有效解決央企負責人薪酬偏高過高、企業負責人與普通員工薪酬差距過大的問題。央企薪酬機制將更加合理化,央企負責人以後要憑成績和真才實幹拿工資。
“企業業績好,利潤高,沒人嫉妒國企高管拿錢多,只是在意這錢拿得是不是有理有據。一些鉅額虧損的公司高管仍拿著令人驚嘆不已的高薪,讓人難以理解。”博友“瀟湘妃子柳葉眉”吐槽稱。
博友“阿蘭”表示,希望曾經的“天價薪酬”現象將不會再出現。
據測算,央企主要負責人薪酬水準將不超過央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7到8倍。博友“Cc跳一跳”表示,照這麼説,不會再有“高管幹一天,櫃員幹三個月”的怪象了,高管與普通員工的薪酬差距在縮小,感覺平衡了。
博友“天藍藍200765388”認為,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與考核評價掛鉤,不僅有助於縮小高管與普通員工過大的薪酬差距,而且將迫使高管提升自己的管理能力,以達到最終增強央企活力與效率的目標。
隱性收入監管不能缺位
“薪酬改革固然可喜,隱性收入須收手。”博友“張金陽-資訊”這樣表達自己對央企負責人薪酬改革的看法。
博友“午後陽光-199”認為,除單純的薪酬外,央企負責人的隱性福利不容忽視,而這一塊反而在監管之外。
“僅僅對高管‘限薪’並不夠。應當看到,包括超發獎金、公積金、補貼、職位消費等在內的隱性收入在這些高管的收入中佔有一定比重。”“博友於文軍”表示。
有博友認為,對央企高管的薪酬來源應該公開透明去“隱性化”,對他們持有的股份也應該有一個約束,對薪酬的定期公開要有條文,不能“明著不拿暗著拿”。
應兼顧公平與效率
有博友擔心,央企責任人薪酬下降後是否會影響企業負責人積極性,導致人才出走,影響企業正常經營。
博友“劉勝軍改革”表示,央企責任人薪酬過低,會降低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出現不作為、怠工,這會導致企業價值受損。
對此,有博友表示,簡單的“限”和“降”都只能治標而不能治本,科學合理地規劃並有序推進改革才能激發央企活力,對於促進社會公平,提升管理效能有很大幫助。
博友“小小鳥兒”表示,在有效遏制央企責任人薪酬過高的同時,薪酬改革要體現能者多得的激勵機制。
博友“發現思想者”表示,央企薪酬改革應該分類、分級、分層、分步有序推進,把改革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的同時,還必須考慮拿出更具前瞻性的“後招”,兼顧公平和效率,以應對改革進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