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豆芽”今後可食? 以前禁用添加劑或可用
- 發佈時間:2014-11-18 10:44:00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毒豆芽”今後可食?
以前禁用添加劑或可用
近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豆芽(草稿)》(以下簡稱《草稿》)向社會徵求意見。在這份草稿中,明確規定了6-芐基腺嘌呤、赤黴素、4-氯苯氧乙酸鈉和乙烯的殘留量標準。這也意味著:這幾種“生物生長調節劑”可以合法用於豆芽生産中!而此之前,另一份還在使用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1》中規定,6-芐基腺嘌呤和赤黴素都不屬於食品添加劑,不能往豆芽里加。加了就是所謂“毒豆芽”。有媒體報道,這些年有關“毒豆芽”的相關案件相當之多、涉案人員也相當巨大,僅2013年1月1日到2014年8月22日,“毒豆芽”就有相關案件709起,918人獲刑。這次《草稿》的公佈,對於廣大消費者、生産商家來説,影響不小。不過這一指標最終是否採用,還有待向專家和公眾徵求意見。
昨日,中國食品工業協會豆製品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吳月芳對記者表示,他們一直對6-芐基腺嘌呤被列入有毒名單表示很疑惑,“它在香港是在豁免名單中的,在日本的肯定列表中,它的農藥殘留標準為含量小于等於0.5mg/kg。我們正在制定的豆芽産品標準中,對6-芐基嘌呤的限量是小于等於0.2mg/kg,實際産品中遠低於該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