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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擬調整天然氣價格

  • 發佈時間:2014-11-14 08:32:49  來源:福建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 潘園園 通訊員 程飛) 記者從省物價局獲悉,由於我省天然氣(LNG)主要來自印尼供應,隨著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印尼方氣價上調,意味著我省天然氣價格將面臨調整。

  據了解,我省管道天然氣供應單位中海福建天然氣有限公司與印尼資源方供氣合同四年價格回顧談判於今年6月結束,並簽署了供氣價格補充協議。根據新的合同規定,印尼供應我省的天然氣價格與JCC(日本進口原油前三個月平均到岸價格)掛鉤的封頂油價打開,隨國際市場油價波動,掛鉤系數也逐年提高,這對我省的氣價影響較大。為此,省物價局專門成立專家組,對燃氣經營企業進行了嚴格的成本監審,在多方協調、反覆研究、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了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的氣價調整疏導方案。

  根據調價方案,針對印尼方氣價上調後對我省門站氣價的影響分析,決定採取兩個方面對門站氣價進行疏導,一是2014年7月1日至11月15日上游提價金額由天然氣供氣企業承擔,不向下游燃氣用戶追溯;二是提高門站氣價進行疏導,天然氣供氣企業平均門站氣價由1.821元/方提高到3.082元/方,由城市終端用戶和燃氣電廠分別承擔。

  針對普通老百姓最關注的城市燃氣用戶氣價,方案提出,儘量保持城市居民和非居民用戶氣價的相對穩定,減少對城市居民和工商業燃氣用戶增加過多的負擔。

  省物價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後我省居民天然氣價格將推行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按照國家發改委要求,結合我省的實際,對居民生活用氣量和價格按照三個檔次區分:覆蓋區域內80%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氣量為第一檔氣量,價格維持現行水準不變;覆蓋區域內95%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氣量(即覆蓋率80%—95%之間的氣量)為第二檔用氣量,價格水準原則上與第一檔氣保持1.2倍左右的比價;超出第二檔的用氣部分為第三檔用氣量,價格水準原則上與第一檔氣保持1.5倍左右的比價。

  階梯氣價最終定價如何?何時實施?省物價局表示,由於我省居民天然氣價格授權設區市價格主管部門管理,所以最終將由各設區市進行價格聽證後,各地爭取在今年年底前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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