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制度補位才能解決“豬圈女孩”問題
- 發佈時間:2014-11-14 06:29:35 來源:大連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劉湘竹
近日,一則“女童在豬圈生活8年”的新聞引發熱議。當這種挑戰倫理底線的極端事件發生時,憤慨、不解、指責往往是公眾的第一反應。但是,當南京兒童餓死家中、3歲男童被父親虐打到天明這些令人髮指的事件一再重演的時候,我們應該意識到:片面地指責當事人或當地政府都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惟有讓其背後一直缺失的制度保障儘快補位,才是避免悲劇的根本辦法。
近來,許多關於兒童傷害事件的背後都指向一個共同的群體:事實孤兒。事實孤兒長期處於制度保障空白是悲劇一再發生的主要原因。根據規定,孤兒指“失去父母、搜尋不到生父母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然而,許多處於困境中的孩子,雖然都有所謂的法定監護人,但這些監護人要麼不見蹤影要麼盡不到監護義務。從目前規定來看,事實孤兒並未納入到福利體系之內,僅能夠享受非正規的臨時救助,且救助的範圍和水準都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從不合格監護人手中“解救”事實孤兒首先就面臨著合法的問題,之後的如何安置則更是無法跨越的障礙。為此,如果不在制度上將事實孤兒納入到福利體系中,那麼,面對一再發生的悲劇,除了憤慨指責之外,我們依然什麼也做不了。
當然,這是一個系統的工程。首先,需要轉變思路。長期以來,我們一直將養孩子作為“家”事。但是,對未成年人,社會是具有保障責任的,在家無力承擔對未成年人的保障責任時,需要社會力量迅速補位。其次,如何第一時間掌握與界定事實孤兒需要有更系統嚴密、更可操作的細則,惟有如此,才能不讓制度流於形式。最後,制度實施的關鍵是:全面實施與考核短期應急與長期撫養等措施,讓事實孤兒能夠在正常的環境中成長。雖説一項制度出臺並不是易事,但當我們面對無助的孩子一再被傷害時,本已虧欠孩子太多的成人社會應該讓制度迅速補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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