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後“消改零”
- 發佈時間:2014-11-12 15:57:04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營業稅逐步退出歷史舞臺將為一系列地方新稅種的改革騰出空間。
2013年,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曾向河北等六省財政廳佈置"重構地方稅體系"等相關課題。由財政部部長佈置年度調研課題並不常見,因此這些課題被視作樓繼偉為推進財稅體制改革思路探路。
《財經國家週刊》記者獲悉,河北省財政廳"構建地方稅體系"的課題報告已結題,地方稅體系重構思路在財政部層面也已基本成形。
在繼續推進"營改增"的基礎上,營業稅落幕將為一系列地方新稅種的改革騰出空間。其中,消費稅改徵零售稅,可能成為彌補"營改增"地方收入減少的主要途徑。
六大層面推進
據"構建地方稅體系"課題組相關人士介紹,未來在"營改增"完成之後,地方稅種體系的改革設想可能包括以下幾個層面。
一是設置地方財政的首要稅種,即零售稅。這項改革又包含兩個層次:一是消費稅擴圍。目前中國的消費稅徵收範圍僅為傳統的貨物項目,"十三五"期間消費稅徵稅範疇將考慮覆蓋到食物製品和生産資料。二是將消費稅由生産環節徵收變成在零售環節徵收,而消費稅也因此更名為零售稅。在"十三五"期間,煙、酒、成品油、汽車等部分行業將先行探索改徵零售稅,車輛購置稅也將併入到零售稅中。其他行業的消費稅轉零售稅,則要到2020年以後可能才會實現徹底轉換。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白景明認為,在零售環節徵收的零售稅或消費稅,發達地區將吸收更多稅基,容易拉大貧富差距,"所以地方稅的主體稅種還要有其他稅種一起支撐。"
二是將欠發達地區省一級政府的重要稅種定位於資源稅。與這一重要角色相匹配,除煤炭資源、鐵礦石等礦産品從價徵收這些已著手推進的改革外,資源稅的徵收範圍還將擴圍,"十三五"期間可能將推動水、森林、草場等非礦産資源納入到資源稅中。
三是市縣一級政府主體稅種的設置將著眼于房地産行業。目前的各項稅費面臨兼併,將來主要保留流轉環節契稅和保有環節的房地産稅。
房地産稅改革一直是社會各界關注的重點,但上述人士表示,財政部認識到推進房地産稅需要解決好四個問題才能實現,一是戶籍制度改革,二是房産資訊聯網,三是稅務部門的徵管手段要有保障,四是輿論上減少改革阻力。
僅就不動産登記條例來説,原定於2014年6月底應該出臺的進度並沒有如期完成,房産資訊聯網任重道遠。
"這是方向,但目前將它作為地方稅主體稅種的條件遠未成熟,只能把它作為潛在的主體稅種來安排。"上述人士説。
四是企業所得稅改革將通過提高中央財政的分享比例,發展為中央稅,但短期內將存在一個過渡期,仍作為中央和地方的共用稅。
目前,財稅部門正在全國範圍清理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一方面是為了配合預算體制改革,另一方面也是為即將推進的企業所得稅稅制簡化鋪路。稅制簡化早在"十一五"時期就已成為稅改重要內容,但由於各地稅收亂象等因素,改革長期未有實質進展。
上述課題組人士向《財經國家週刊》記者透露,按照目前時間表,稅制簡化有望在"十二五"內實現。未來企業能夠享受的稅收優惠以産業優惠為主,企業附加福利、資本利得等也將計入應稅所得,如此一來,企業納稅的稅基將擴大。與此同時,為了不增加企業負擔,財稅部門不僅將適當下調稅率,非法人性質的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也將移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範疇,改徵個人所得稅。
五是個人所得稅在央地之間的分享機制將發生變化,由目前的按比例分成,調整為央地按個人所得稅的核定稅基來分享。
長期以來,由於個稅體量較小,包括財稅業內的很多人士均不看重這一稅種。隨著居民收入提高和徵管手段加強,例如各地金融機構都要建立一套統一的納稅人賬戶資訊平臺,未來個人所得稅的體量和比重都會不斷提高, "會成為中央和地方政府共用的一個重要稅源。"
六是將開徵或調整一系列專項稅種,它們將成為地方財稅收入的輔助稅種,例如開徵環保稅,將教育附加費、教育基金等名目併入教育稅。
在上述改革思路下,財政部規劃的未來地方稅主體稅種將包括專屬地方財政的零售稅、資源稅、契稅、房地産稅,以及與中央共用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零售稅步伐
"房地産稅、資源稅甚至企業所得稅的改革進度,都不是完全由財稅部門説了算,個稅改革則需要徵管手段和輿論氛圍的長期鋪墊,否則不足以緩解地方政府的焦慮。"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認為。
此種局面下,零售稅改革成為緩解"營改增"過程中地方財政吃緊的重要途徑。但零售稅改革的設計需要考慮多重因素。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劉尚希向《財經國家週刊》記者表示,財稅政策應當引導經濟發展方式轉換、擴大消費。因此中國的地方稅應當主要以消費為稅基,而不是生産,但目前營業稅和增值稅的稅基都落在生産環節上。
如何使地方稅既滿足地方需要,又能正確引導地方政府的行為方向,是"營改增"實踐中面臨的重要問題。
按照目前思路,消費稅和零售稅的改革試圖在中央財政、地方財政和企業三者之間平衡推進,小心騰挪,力圖兼顧三方利益。
《財經國家週刊》記者了解到,零售稅的推進切入點,定位在目前消費稅中適合地方政府管理、適合批發零售環節徵收的煙、酒、成品油、小汽車、金銀首飾及鑽石等稅目,這些稅目可以覆蓋國內銷售稅稅額的95%以上。
以2012年國內消費數據計算,若再併入車輛購置稅,消費稅變為零售稅可以讓地方政府稅收增加大約9700億元。
目前,"營改增"尚未完成,營業稅仍是地方稅主體稅種。課題組相關人士透露,零售稅改革將採取過渡性措施,"其中一個過渡辦法,是在過渡期將車輛購置稅先交給地方。"
此外,"營改增"過程中根據地方政府的財力,也有可能減緩企業所得稅改革進度,維持現行稅制基本不變。待"營改增"全部完成後,再將消費稅現行稅目轉變為零售稅,並完全取代營業稅的主體稅種地位。記者 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