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源 財富源

2024年11月27日 星期三

財經 > 滾動新聞 > 正文

字號:  

“新國十條”五大亮點解讀

  • 發佈時間:2014-11-12 14:31:21  來源:深圳特區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金融行業記者朱海燕

  探索食品安全、醫療等強制險

  根據《意見》,將要把與公眾利益關係密切的環境污染、食品安全、醫療責任、醫療意外、實習安全、校園安全等領域作為責任保險發展重點,探索開展強制責任保險試點。

  解讀:通俗的説,責任保險是一個以創新為主的險種,是根據對當下新出現的保險需求進行配合,定制開發出對應的産品的一類保險,這種“配置”性是責任險最大的特點,決定了它能靈活地應對各種社會需求。美國的責任險業務是非壽險公司的支柱性險種,責任保險市場自20世紀後即佔整個非壽險業務的45%—50%;在歐洲國家則佔30%左右,有的國家高達40%;日本也達25%—30%。

  “發揮責任保化解矛盾糾紛的功能作用”,“新國十條”倡導。在食品安全方面,近年來,安全問題多發。業內專家表示,責任保險的推進不僅可減輕財政壓力,幫助企業抵禦市場風險,還能保證食品安全事故中的受害人得到及時補償,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而在醫療責任險上,醫療過失很難避免。依靠醫療責任保險把醫患雙方從醫療糾紛的利益之爭中解脫出來,借助醫療責任保險方式來降低醫療行業的風險,分擔醫療事故的賠償責任,是許多國家和地區的通行做法。

  養老、健康服務多樣化,“減稅養老”將適時試點

  開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發展獨生子女家庭保障計劃,探索對數獨老人保障的新模式,發展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支援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投資養老服務。支援保險機構參與健康服務業産業鏈整合,探索運用股權投資、戰略合作等方式,設立醫療機構和參與公立醫院改制。另外,新“國十條”提出,要“適時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

  解讀:“國家這次將保險定位為重要産業意義重大,意味國家要打通保險的産業鏈。一是養老保險,未來保險公司不但交接養老金,還提供養老服務,養老社區等。二是健康險,之前保險一直都是“猶抱琵琶半遮面”狀態,主要是核心産業鏈沒打開,理賠和醫院是隔斷的,現在保險可以打通各産業鏈,前期做服務,後期保險公司可以做健康管理,可以打通醫院産業鏈收購醫院甚至可以建立醫院。保險帶動經濟發展大有可為,老百姓也有希望獲得物美價廉的養老險及健康險”,業內專家表示。

  這是新國十條在産業鏈上的突破。保險業將改變單一的保險業務經營模式,向“以保險業為中心建立産業鏈、實行綜合經營”的模式發展,為客戶提供一條龍服務。例如,以養老保險、健康保險為連結點,將養老服務業、體檢中心、健康諮詢、康復中心、醫院等業務納入産業鏈。

  “適時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稅收遞延政策同樣引人關注。

  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是指個人收入中用於購買商業補充養老保險時,其應繳個人所得稅可延期至提取保險金時再交稅。養老保險稅收遞延對於投保人有非常大的稅收優惠。並且,所得稅的起徵點會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不斷提高,等到投保人退休領取保險金時,還可能存在獲得減免的可能。

  政府購買服務將提高保障水準

  新“國十條”鼓勵保險公司大力開發各類醫療、疾病保險和失能收入損失保險等商業健康保險産品,並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對於商業保險機構運營效率更高的公共服務,政府可以委託保險機構經辦,也可以直接購買保險産品和服務。對於有較強公益性但市場化運作無法實現盈虧平衡的保險服務,可以由政府給予一定的支援。

  解讀: “新國十條”提出運用保險機制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鼓勵政保合作,通過政府購買保險服務方式,在公共服務領域充分運用市場化機制,使保險成為政府改進公共服務、加強社會管理的有效工具。政府運用市場化機制,向商業保險公司購買服務,鼓勵各地結合實際,通過運用市場化機制,降低公共服務運作成本。這已經在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在醫療領域,這種政府向商業保險公司購買服務將更多。

  業內人士表示,政府購買商業醫療保險服務的新模式,必然要求有一整套與之相對應的新的政策法規和各項配套措施,政府應創造更好的政策支援措施和環境,配合商業保險公司更好地開展此項業務。而對百姓而言,醫療上,政府更多購買醫療服務,也意味著老百姓醫療保障標準和水準將有望提高,這對於大病的救治尤其有益。

  財政支援建立巨災保險基金

  新“國十條”明確指出,將研究建立巨災保險基金、巨災再保險等制度,逐步形成財政支援下的多層次巨災風險分散機制。鼓勵各地根據風險特點,探索對颱風、地震、滑坡、泥石流、洪水、森林火災等災害的有效保障模式,明確制定巨災保險法規,建立巨災風險管理數據庫。

  解讀:備受關注的巨災保險制度在此次“新國十條”中正式落地,國內巨災保險建設步伐或將提速。據了解,國內首個巨災保險試點已於今年7月在深圳正式啟動。深圳市巨災保險的保障災種為:暴風(擴展到狂風、烈風、大風)、暴雨、洪水、龍捲風、颱風、海嘯、泥石流、主震震級4.5級及以上的地震及地震次生災害等15種災害,及其引發的核事故風險,是一個多災種方案。救助對象包括當上述災害發生時處於深圳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所有自然人,包括戶籍人口、常住人口,以及臨時來深圳出差、旅遊、務工等人員。

  救助項目為因災造成人身傷亡的醫療費用、殘疾救助金、身故救助金及其他相關費用,每人每次災害人身傷亡救助最高額度為10萬元,每次災害總限額為20億元。據悉,在巨災這一塊,人保財險深圳分公司率先在全國實現巨災保險的破題。2014年9月16日,在颱風“海鷗”期間,一名深圳市民被颱風刮倒的大樹壓傷造成胸骨骨折,人保分公司于10月15日將巨災救助保險賠款劃付到該市民的銀行賬戶,標誌著巨災救助保險首單理賠案件的正式結案。

  “三農”將試點農産品價格保險

  開展農産品目標價格保險試點,是保險業新“國十條”中的又一個亮點。新“國十條”指出,將探索天氣指數保險等新興産品和服務,以及增添風險管理工具,這有助於降低農業風險。不僅如此,今後,農民還可以選擇到更多的“三農”保險産品,如農村小額信貸保險、農房保險、農機保險、森林保險等普惠保險業務。

  解讀: 在新國十條中,大力發展“三農”保險,創新支農惠農方式,兩個重點內涵豐富。

  第一是積極發展農業保險。其亮點是明確提出了農業保險未來的分工和發展方向,還明確提出了農業保險創新的方向:開展農産品目標價格保險試點,探索天氣指數保險等新興産品和服務,豐富農業保險風險管理工具,為農業保險産品和服務的重新指明瞭方向。此外,基於目前我國農業保險比較薄弱的環節,提出了落實農業保險大災風險準備金制度、鼓勵互助合作保險、健全保險經營機構與災害預報部門及農業主管部門的合作機制。

  第二提出要拓展“三農”保險的廣度和深度。提出各地要根據自身實際,支援保險機構提供保障適度、保費低廉、保單通俗的“三農”保險産品。同時還提出了積極發展農村小額信貸保險、農房保險、農機保險、農業基礎設施保險、森林保險,以及農民養老健康保險、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等普惠保險業務,指明瞭“三農”保險未來的發展方向。

熱圖一覽

高清圖集賞析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