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560億元
- 發佈時間:2014-11-05 14:29:21 來源:拉薩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從4日舉辦的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會議上獲悉,截至今年9月底,中央企業全系統建立總法律顧問制度的企業達到2584家,通過強化法制工作,三年來中央企業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近560億元。
數據顯示,截至9月底,中央企業全系統建立總法律顧問制度的戶數達到2584家,集團和重要子企業總法律顧問專職率接近80 ;中央企業全系統法律顧問隊伍超過2萬人,其中持證上崗率達到83 ;中央企業集團及重要子企業規章制度、經濟合同、重要決策三項法律審核率分別達到99.98、99.68和
99.6 。
加強法制工作取得成效。
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介紹説,近年來,企業因自身違法違規引發的重大法律糾紛案件明顯減少;法律糾紛案件管控成效顯著,三年來,中央企業加大法律糾紛案件處理力度,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近560億元。
據介紹,2005年,為儘快建立中央企業的法律風險防範機制和法律顧問制度,國資委明確提出中央企業法制工作三個三年目標:第一個三年建立機制,第二個三年發揮作用,第三個三年完善提高。
通過連續實施三個三年目標,中央企業法制工作實現組織體系、業務領域、工作層次三大跨越:中央企業全系統建立總法律顧問戶數從90余家增加到2584家,法律顧問隊伍從7000人發展到2萬餘人;法律顧問隊伍從傳統“救火隊”,主要負責審合同、打官司,逐步轉變為深入經營管理開展法律審核的“防火隊”和“參謀部”,從以前通過案件管理避免挽回經濟損失,逐步轉變為通過依法治理全面提升企業價值。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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