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困難找法律顧問
- 發佈時間:2014-08-25 03:31:31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編者按
現實中,一些有訴求的群眾因經濟條件有限請不起律師,或因法律意識不足、缺乏法律維權觀念,習慣於直接陳情、群體陳情、越級陳情。同時,基層法律服務體系的不健全,也導致部分群眾在司法維權時“摸不到門、找不到人”。如何加強農村法治建設,引導農村群眾和基層幹部能夠以法治思維、法治方式來處理問題和維護權益,奉新縣做了一些有益的嘗試和探索。
本報記者 文洪瑛 陳濤
“律師一調解,就幫我解決了與鄰居好幾年都沒有處理好的糾紛。”江西省奉新縣羅市鎮梧崗村的鄧鐵強高興地告訴記者。
奉新,地處贛西北的一個小縣,三年之前陳情問題十分突出,全縣信訪總量一直高位運作,農村維穩工作一度步入“山重水復疑無路”的境地。
現如今,“有困難找法律顧問”,一句簡簡單單的話已經成為廣大基層農民解決困難、化解矛盾、調解糾紛的重要“法寶”,更是道出了全縣30多萬幹部群眾對創新基層社會治理的共同心聲。
政府出資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參與調解群眾的矛盾糾紛、信訪積案、涉法涉訴案件,將矛盾的化解逐漸納入到法治軌道上,使廣大群眾從信“訪”的思維定式逐漸轉為信“法”的有效解決方式,奉新縣探索出了農村法治建設和基層管理的新路徑和新模式。
現實問題倒逼催生法律顧問制度
2010年,奉新縣信訪總量高位運作,達到1278批次5579人。
奉新縣委書記、時任縣長的張家良告訴記者,當時全縣社會矛盾非常多,維穩形勢逼人,自己也正處於四處問計的狀態。如何有效化解各種矛盾,實現社會穩定,一直困擾著全縣的廣大幹部群眾。
“群眾對自身權益、環境保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關注度越來越高,權屬糾紛、生産生活矛盾多發,這些都是導致矛盾的重要原因。”縣委政法委書記余啟利説,必須在依法治國的基礎上,對群眾的各種矛盾進行合理合法的調解處理。
然而,廣大鄉鎮幹部並非專職法律人員,對法律知識了解不多、鑽研不深,對工作職責範圍以外的法律、政策掌握不全,這是現實存在的一大問題和瓶頸。
“其實,奉新縣2006年就開始在澡溪鄉政府試點不定期邀請律師參與糾紛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也獲得了一些好的經驗。”縣委副書記丁杏花告訴記者,該鄉多年的試點工作以及接下來發生的幾件事情,促使縣委、縣政府下定決心正式在全縣進行試點和推廣實施法律顧問制度。
2010年底,張家良在羅市鎮調研時,該鎮一個基層幹部告訴他一樁多年未解決的山林糾紛,由於現場請了律師參與,爭議雙方都覺得律師説的非常在理,難題很快就迎刃而解了。
“聘請的律師既懂法又是本地人,而且身份中立,老百姓就會真真切切地信賴他,這樣參與化解的矛盾就太有優勢了!”張家良説。
於是,從2011年3月起,奉新縣開始在羅市鎮正式試點法律顧問制度,由縣政府出資,鎮政府與律師事務所簽訂法律服務協議,聘請兩名律師擔任羅市鎮常年法律顧問,免費為群眾提供法律諮詢、法律援助。3年來,該鎮法律顧問共接受現場諮詢1000多人次,參與普法宣傳40余場次,調解涉訴涉法糾紛34起,有效解決了大量群眾糾紛和突發事件,社會風氣明顯好轉,全鎮未發生一起非法陳情和涉法涉訴陳情事件。
2012年,奉新縣在羅市鎮試點基礎上,把法律顧問制度推廣到18個鄉鎮全部進行試行。2013年10月,奉新縣下發《關於在各鄉鎮、縣直有關單位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通知》,全縣22個縣直行政部門和18家大型企業全部建立了法律顧問制度。
政府出錢聘請法律顧問為民解憂
在羅市鎮中心街的一幢樓房前,記者看到一塊印有“羅市鎮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幾個大字的牌匾挂在門口。往裏走,一個挂著“調解室”字樣的大房間裏,6張桌子拼成的四方形調解臺上分別矗立著“當事人”、“證人”、“調解員”、“書記員”等桌牌;另一個房間,是擺放著兩張書桌、幾張木沙發的“法律顧問服務工作室”。
正在幫村民解答問題的江西智泉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香淼告訴記者,自己和律所主任許建國是羅市鎮聘請的兩名法律顧問,兩個人每個月輪流來這裡各坐班接訪兩次,為群眾進行糾紛調解和法律諮詢服務。
記者相繼走訪了奉新多個鄉鎮、社區與企業,發現所到之處都設立了“法律顧問服務工作室”和“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工作室門口總是清清楚楚地挂著每個月律師坐班接訪的安排表。在羅市鎮的其他地方,記者還看到了很多懸挂著的法律顧問宣傳標語和聯繫牌匾,上面法律顧問服務工作室的地址、律師的照片以及聯繫電話等一應俱全。
那麼,這些律師被聘請為法律顧問待遇如何呢?
“由縣政府與各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簽訂聘請協議,並從財政資金中拿出一筆資金作為顧問服務費,每名律師1年6000元~12000元不等。”縣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説,這些報酬對於律師來説顯然是很少的,但他們卻很願意配合政府去做這件事,充分體現了律師們的一種奉獻精神。
“我們每年拿的這點服務費,其實還不如平時接一兩件案子收的律師費多。但作為一名律師,應該對社會有所回報,對群眾富有愛心,所以我們將這件事當作一種公益事業來做。”許建國告訴記者,另一方面,通過真心幫助廣大群眾解決一些實際問題,律師的知名度和信譽度得到了提升,也間接地拓展了律師事務所的業務面,是一件雙贏的事情。
然而,聘請律師的服務費如此低廉,剛開始試點以及短期是可以的,但時間長了仍然不是長久之策。“我們將進一步強化服務保障,為法律顧問工作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增加財政投入,探索政府有償購買和財政補貼相結合的辦法,適度提高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服務費用,並對律師擔任村級法律顧問以及參與信訪、調解、社區工作等公益性的法律服務給予必要的補貼。”張家良説。
那麼,如何對法律顧問進行有效地管理和考核,從而能實實在在地為群眾解決問題?
丁杏花告訴記者,對顧問律師參與意外傷亡、醫患、交通事故等重大矛盾糾紛和信訪積案、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根據矛盾糾紛調處數量、難易程度、花費時間和交通費開支等情況,建立臺賬和案卷,實行量化考核。另外,為了使法律顧問制度深入持續,今年3月初,該縣已全部落實完成了聘請法律顧問的“六有制度”——有協議報酬、有聘書、有辦公場所、有牌子和制度、有分管領導和聯絡員、有管理考核辦法,各聘用單位與各律所全部簽訂了正規的協議,並支付了法律顧問費和發放聘書。
據介紹,在法律顧問考核制度中,奉新縣每年還發放《法律顧問工作滿意度測評表》,從開展法制宣傳、提供法律諮詢、參與代理仲裁、調處矛盾糾紛、提供決策參考、人民群眾反映等9個方面量化細化成100分,對法律顧問進行考核,分值低於70分的誡勉談話,60分以下的解除聘用協議並全縣通報批評。
破解群眾信
“訪”不信“法”難題
今年2月28日一大早,赤田鎮幾個村民就氣勢洶洶地來到鎮上農村信用社門口把大門給堵上了,原因是偶然得知自己的名字竟然上了信用社的黑名單,而他們卻從未在這裡貸過款、欠過錢。接到電話後的該鎮法律顧問周律師馬上趕到現場,勸他們有事好好協商解決,不能以不懂法為理由幹違法的事,否則容易讓自己從有理變成沒理甚至違法。在德高望重的周律師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勸説下,村民們逐漸散去。隨後,在周律師協調下,信用社很快就妥善解決了這個事情。
今年1月,馮川鎮赤角村村民鄧某5歲的孫子在同村村民王某所挖的水塘中溺水身亡,因雙方就賠償問題意見分歧較大,鄧某和親戚本來想通過陳情來解決問題。經過該鎮法律顧問的指導,當事人決定通過民事訴訟途徑來解決,並提請法院立案,最後也得到了妥善的處理。
……
記者在一路採訪中,聽到了很多這樣的事例,也切切實實地感受到廣大群眾對法律顧問的信任。
“每當出現矛盾糾紛,法律顧問都會同鄉鎮幹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為群眾釋法説理,依靠法律定紛止爭,真真切切、合情合理地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所以才會得到老百姓的大力支援和擁護。”羅世鎮黨委書記廖偉感慨地説。
奉新縣縣委宣傳部長李智勇告訴記者:“縣裏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後,群眾有問題找律師的意識逐步增強,向律師諮詢、主動要求調解的人員逐步增多,這就為群眾增加了一條解決訴求的便捷路徑,有效破解了群眾信訪不信法的難題。”
據了解,3年來,全縣法律顧問為群眾提供服務3.2萬人次;參與調處矛盾糾紛625件,調處成功率97%;先後為150名困難群眾免費提供法律援助;全縣實現了群體性事件為“零”,赴京集體訪與重復非訪、赴省集體非訪“三無”目標。“現在我們縣的老百姓都流傳這樣一段順口溜:鬧事是違法,再鬧也白搭;手中有了法,遇事有辦法。”余啟利笑著説。
隨著法律顧問制度的推進,縣、鄉政府也一改過去“擺平就是水準、搞定就是穩定”的陳舊觀念,開始堅守法律底線,既保障群眾合法權益,也維護法律權威。如今,群眾增強了對法律顧問的信任度,遇事也在第一時間就求助於法律顧問,選擇法治方式維護自身權益,全縣“遇事找法、辦事依法、解決靠法”的良好氛圍也逐漸形成。
“另外,法律顧問除了化解群眾矛盾之外,還有一個功能就是為政府當好依法行政的參謀。”奉新縣司法局局長金元生告訴記者,縣鄉各級政府制定行政決策、出臺規範性文件、處理重大行政事務、引進重大建設項目、推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等,現在都要事先徵求法律顧問的意見,問明白法律規定,切實防止因決策不當、行政違法引發社會矛盾。據了解,2011年以來,法律顧問共參與縣、鄉政府重大決策76項,參與起草、審查規範性文件117件,參與政府重大行政行為法律審查把關36件次,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了矛盾發生。
目前,江西省已有南昌市等8個設區市政府聘請了650名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為2380個地方政府及其組成部門提供服務和依法解決群眾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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