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推動經濟穩定發展
- 發佈時間:2014-11-05 05:33:44 來源:甘肅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伏潤之 實習生 郭唯唯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甘肅省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減輕企業負擔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印發後,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就此,省工信委新聞發言人就焦點問題進行解讀。
“斬”斷伸向企業的手
國家和我省一直以來非常重視減輕企業負擔工作。多年來,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我省減輕企業負擔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各種違規收費問題明顯減少。
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企業負擔問題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主要表現為隱形收費和攤派問題仍有發生,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和收費增多,壟斷領域和仲介組織收費不合理,不少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對收費政策缺乏了解等。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加大、要素成本上升的形勢下,這些問題給企業帶來的壓力更加凸顯。如不妥善加以解決,勢必影響企業發展乃至全省經濟穩定增長的大局。為此,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減輕企業負擔的通知》(國辦發〔2014〕30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這一《方案》。
省工信委新聞發言人表示,《方案》的核心是通過建立和實施我省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進一步提高涉企收費政策的透明度,規範涉企收費,“斬”斷向企業亂伸的手,從制度上杜絕企業的不合理負擔。
《方案》的主要目標是督促各市州、省直有關部門及涉企收費執收單位進一步規範涉企收費管理,加快形成權力清單制度;進一步促進政務公開,幫助企業了解涉企收費政策,明明白白繳費;發揮社會和媒體監督作用,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微觀主體活力,為穩定經濟增長髮揮積極作用。
提高涉企收費政策的透明度
《方案》提出要建立和實施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這意味著,涉企收費政策的透明度將進一步提高。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將清單制度作為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創新行政管理方式的重要手段。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強化權力運作制約和監督體系,推行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方案》強調要建立和實施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既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重大決策在我省的具體體現,也是推動我省減輕企業負擔的重要舉措。
省工信委新聞發言人解讀《方案》時説,我省要求進一步提高涉企收費政策的透明度,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和省上有關政策規定設立的省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實施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目錄清單管理。要進一步完善省級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公示辦法,以獨立清單方式反映其中的涉企收費項目和政策,建立省級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常態化公示機制。所有省級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及其具體實施情況要納入政務公開範疇,通過省政府門戶網站和公共媒體及時對外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方案》還對仲介組織利用行政資源強制收取費用進行規範,全面清理現有行政審批前置服務環節的技術審查、評估、鑒證、諮詢等有償仲介項目及相關收費,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一律取消,並及時對外公佈,接受社會監督;對依不同法律法規所設立、相似度較高或類型接近、重復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進行合併歸類,推行“一評多用”制度,減少重復收費,杜絕將取消的涉企行政性收費項目轉為經營性收費項目,變相向企業繼續收取費用。
從嚴審批,嚴在哪
仔細閱讀《方案》後發現,“從嚴”成為關鍵詞,和過去相比,從嚴審批新設立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嚴”在什麼地方?
省工信委新聞發言人表示,《方案》提出,對新設立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必須依法依規、從嚴審批;對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但按照國際慣例或對等原則確需設立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經省財政和省發展改革部門審核後報省政府,由省政府報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按程式審批。與過去相比,一是設立收費項目更加嚴格,必須是依據法律和行政法規;二是審批許可權更加嚴格,對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但按國際慣例或對等原則確需設立的,要由國家審批,各級地方政府無權設立新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
此外,《方案》還強調財政、發展改革等部門要不斷完善對涉企收費的管理,加強收費管理與産業政策的協調配合,完善收費票據和許可證管理制度,建立多層次監督體系,進一步強化事中和事後監管。省直有關部門在公開行政審批事項清單的同時,要將涉及收費的前置服務項目及相關收費及時對外公開,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市場調節價格,嚴禁指定服務、強制服務並收費。對個別需要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實行政府定價目錄管理,嚴格核定服務成本,制定服務價格,確保定價管理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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