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定不移推進依法治市
- 發佈時間:2014-11-05 05:29:28 來源:重慶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余虎 張珺 實習生 周尤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制定的總目標。
黨中央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決定,站在新起點和新高度,吹響了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的新號角。今天召開的市委四屆五次全會,將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市作出安排部署。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市在新一屆市委的堅強領導下,緊緊圍繞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和保證人民群眾安居樂業三大主要任務,深入推進平安建設、法治建設和過硬隊伍建設,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創新社會治理方式,不斷提升公眾安全感、司法公信力和群眾滿意度,為推進改革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創造出了和諧穩定的良好環境。
堅持立法先行,全面提升地方立法品質
11月1日,修訂後的《重慶市醫療機構管理條例》正式實施。作為推動醫療衛生改革的重要立法項目,《重慶市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自去年9月第一次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到今年8月第四次審議通過,歷時長達11個月,這在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法規中並不多見。
“《重慶市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進行了大幅度的修訂,從法制上完成了我市醫療機構管理由傳統管控模式向監管模式的總體轉化。”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劉藝評價。
《重慶市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為何要進行如此大幅度的修訂?這其實與2013年重慶大規模清理地方性法規有關。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抓住提高立法品質這個關鍵。新一屆市人大常委會把“有效管用”和“針對問題立法、立法解決問題”作為立法工作的基本要求。
為全面摸清我市地方性法規的基本情況,搜尋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提高立法品質,使地方立法更好地服務改革發展大局,2013年6月,我市首次委託第三方科研機構——西南政法大學,對直轄以來現行有效的195件地方性法規、176件政府規章進行了全面清理。
根據清理意見,市人大常委會在編制《重慶市第四屆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規劃》時,將《重慶市城市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條例》、《重慶市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深化改革發展、保障民生的45件法規作為新制定項目;將《重慶市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重慶市産品品質條例》等60件法規作為修訂項目納入其中。同時,對《重慶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等不適應當前實際工作需要,且不具備修改價值的3件法規,及時予以廢止。還有13部政府規章被建議廢止,35部政府規章被建議儘快修改。
2013年以來,新一屆人大常委會面對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新形勢和新任務,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緊緊圍繞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積極推進涉及全市重大改革的立法項目,著力修改完善現有地方性法規,努力通過地方立法進行制度創新,充分發揮引領推動作用,為改革發展營造了良好法治環境。(下轉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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