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的宅基地可退出
- 發佈時間:2014-10-31 04:03:21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寧國市位於皖南山區,農村宅基地閒置情況較為普遍。作為安徽省唯一的統籌城鄉土地使用制度綜合改革試點縣,去年9月,市裏出臺了《寧國市農村宅基地退出辦法(試行)》,明確農村宅基地實施有償退出。如今,寧國市的農村宅基地有償退出正在有序推進中,農民有何反應?記者進行了深入調研。
試點正在推進
港口鎮山門村是寧國市最早實施農村宅基地有償退出試點的鄉村。日前記者前往該村一看究竟。
在山門村邊的一處空地上,農房被拆除的痕跡還很清晰,磚塊、石頭和一些木料零散地堆放在空地的周圍。可以看出,這塊地被剛剛翻過,裸露著新土。“這個地方原先是山門村31、32村民組農民的宅基地,現在村民已經搬離。”港口鎮副鎮長汪世鋼介紹説,“山門村共有65戶村民有償退出了原有的宅基地,其中36戶被重新集中安置,29戶被貨幣安置。”
距離山門村不遠就有一處集中安置退出宅基地農民的新小區。在新小區裏,不少農民正在忙著建新房。
為有序推進農村宅基地有償退出,寧國市出臺了《寧國市農村宅基地退出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退出後可復墾為農用地的宅基地實行有償退出。對於宅基地的退出,農民較為關心的是補償問題,這也是《辦法》規定最詳細的地方。
《辦法》明確,宅基地退出後由市政府組織復墾為農用地的,由宅基地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原使用人予以補助。補助標準為,自願退出宅基地且今後不再重新申請宅基地的,對於法定範圍內的面積按照每畝4萬至6萬元予以補助,超出部分,按照每畝2萬至3萬元予以補助。
“自願退出宅基地後,有的農民需要重新申請宅基地,這種情況如何處理?”記者問道。汪世鋼回答説,在中心村或集鎮安排新宅基地,新安排的宅基地低於原宅基地面積的,差額部分也按照每畝4萬至6萬的標准予以補助。
在農村,農民佔有宅基地的情況較為複雜,有的農民佔有多處宅基地,有的農民佔有的宅基地不是本村的。對此,《辦法》都作了規定。宅基地退出後的權屬問題,也是記者調研中比較關心的問題。對此,寧國市也明確規定,退出的宅基地復墾為農用地後,依舊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原使用人為本村村民的,復墾後的土地優先由其承包經營。
推行難度較大
鄧有華,寧國市港口鎮山門村村民。記者見到他時,他正在自家剛建好的房子裏忙碌。儘管房子還沒有完全收拾好,他已急著搬進去了。“我家老房子有9間,不連院子佔地160平方米。去年將老房子的宅基地退給村裏,我又要了這塊新宅基地,這塊新宅基地的面積是105平方米。”鄧有華説。
儘管山門村宅基地有償退出取得了很大進展,但目前寧國真正實施農民宅基地有償退出也只有港口鎮,其他地方還處於觀望或調查階段。
“一些鄉鎮開展農村宅基地退出的積極性不高,主要原因在於,這項工作情況複雜,程式瑣碎,操作起來很麻煩。”寧國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張懷寧説,在推進宅基地退出的過程中,並不是農民提出申請就能退出,需要符合規劃和相關條件。而且,農村的情況千差萬別,需要不同情況不同對待。
張懷寧提出的問題很現實。記者在調研中充分感受到了宅基地退出的複雜性。有的農村宅基地符合退出條件,但由於大多數村民不願意,無法推行。有的村民願意退出宅基地,但又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的村有少數村民願意退出宅基地,但這些宅基地零散分佈在村裏,難以操作。
當初,寧國市之所以有積極性開展農村宅基地退出試點,通過調研,記者認為原因主要有三點。一是,寧國市建設用地需求很大,因為缺地,寧國將經濟開發區都建在了荒山上。通過實施農村宅基地退出,將退出的宅基地復墾為耕地,可以騰出一些建設用地指標。二是,寧國市經濟實力較強,有能力承擔宅基地退出産生的負擔。三是,寧國可退出的宅基地數量較小,利於試點。
儘管在推進農村宅基地退出的過程中遇到很多困難,寧國市還在努力推進這項工作。截至目前,寧國市共有15個鄉鎮、街道開展了宅基地退出調查摸底,農民願意退出的宅基地總面積為1505畝,符合規劃的是855畝。而且,有了山門村的經驗,接下來寧國推進的速度肯定能快起來。
補償標準待完善
去年,安徽省出臺《關於深化農村綜合改革示範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決定在渦陽縣、潁泉區、臨泉縣等20個縣(區)開展農村綜合改革示範試點,提出堅持自願、有償原則,探索建立符合農民合理需求的宅基地退出補償激勵機制。
記者在安徽調研中了解到,不少農民對建立宅基地退出補償激勵機制很關注。一位在合肥市工作多年的農民工已在城裏買了房子,老家的宅基地閒置了。“只要補償合理,我覺得宅基地退出是能接受的,浪費了土地怪可惜的。”他説。
儘管有關部門積極推動,不少農民也願意退出自家的宅基地,但目前從寧國的情況來看,農村宅基地有償退出的進度不快。寧國市國土資源局有關負責人坦言:“寧國19個鄉鎮、街道,僅港口鎮進行了試點,梅林鎮制定了《實施細則》,其他鄉鎮基本無實質進展。”
寧國市宅基地有償退出進度不快原因有很多,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補償問題。例如,《辦法》規定,村民佔有多處宅基地,退出多餘宅基地的,按照每畝2萬至3萬元予以補助。該規定對法定面積超出部分予以區別對待,但在實際運作中,宅基地退出最大的潛力就在超出部分。而且,農戶多佔宅基地早已形成事實,若對該部分宅基地補償過低,農戶對退出多餘宅基地動力就不大。
記者了解到,不少農民對宅基地退出的補償標準有自己的看法。以一戶農民平均佔有5分宅基地計算,按最高每畝6萬元補助,農戶連地帶房僅能獲得3萬元的補助,吸引力遠遠不夠。
農村宅基地退出是一項創新性的工作,現在處於探索階段。相信,隨著相關制度的逐步完善,這項工作一定能有序推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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