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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法》修訂20年未果 電改裹足不前倒逼修法提速

  • 發佈時間:2014-10-30 09:28:39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只聞其聲,不見其形的《電力法》又有了新動靜。昨日,國家發改委法規司司長李亢在“加快法治機關建設”發佈會上表示,正積極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加快推進《能源法》、《電力法(修訂)》等30件立法項目進程。業內認為,雖然電力改革條件、思路逐漸成熟,但電力修訂進展緩慢主要受各方博弈影響,電力改革將倒逼《電力法》修訂提速。

  20年修法難産

  現行《電力法》是1995年12月28日通過的,這正是電力體制改革的前夜,政企分開的方向已經確立,《電力法》的出臺正是這一時期的重要成績,被譽為電力法制建設的里程碑。

  1999年電力部撤銷一年後,國家電力公司提出現行《電力法》要進行修改,並組織了專家對修改工作進行了研究,提出了修改意見稿。到了2001年,國家電力公司召開了第一法治工作會議,在這次會上形成了修改《電力法》的意見稿。這份意見後來提交給國家經貿委。

  2003年的修訂攻關是最接近取得突破的一次努力。這一年國務院法制辦將《電力法》修訂列為一類立法計劃。當年“兩會”,趙希正、陸延昌、謝松林等電力行業的部級官員聯名提交了關於儘快修改《電力法》的政協提案。電力行業的人大代表也提出了關於修改、制定電力相關法規的建議案。全國人大把此議案轉給了國家發改委,而非新生的國家電監會。

  一再換主 改革思路難定

  新的國家能源局完成組建後,新任局長吳新雄到新設的法制與體制改革司座談,他當時為體改司佈置作業,其中一項重點任務就是加快推進修改《電力法》。他説,兩家合併為一家了,也不存在扯皮和打架了,有條件有基礎加快修訂工作。吳新雄同時要求要把電力體制改革與修訂《電力法》同時推進,互為支援及配套。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表示,《電力法》出臺之前,各方還可以進行博弈,畢竟電力改革涉及利益很大、範圍很廣,一旦《電力法》出臺,很多東西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必須要遵守,能夠博弈的空間就非常小了,這也是《電力法》修訂遲遲不能取得突破的原因。

  中電聯副秘書長沈維春向北京商報記者透露,除了一些體制機制的問題外,《電力法》修訂主體不斷變化也是進展緩慢的重要原因,從最早的電力部,到之後國家電力公司,再到電監會,最後是能源局,由於不停地變換主體,很難有一個統一的修訂思路,也導致進展一直不理想。一位專家坦言,“表面看來是修改《電力法》,實際仍是電力改革問題。電改方向不明,《電力法》也基本確定不下來”。

  改革倒逼修法提速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日前,國家發改委組織召開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專家研討會,研究改革思路。這是繼國家發改委6月密集向各方徵求意見後,開始新一輪徵求意見。目前,各方博弈已接近最後階段,但方案仍未最終定論。

  “種種跡象表明電力改革的條件已經逐漸成熟,一方面,經濟增速放緩,導致需求下滑,電力相對過剩,這就為改革提供了時間和空間;另一方面,電網的壟斷造成的效率問題引發了種種爭議,國家領導層下了決心要做改革。”林伯強説。

  一位業內人士透露,電力改革的思路應該是拆分電網、競價上網,使社會資本進入買賣雙方市場,而不是現在買賣都由國家電網所壟斷,未來電網在電力市場方面主要起到通道的作用。價格應該市場化,先把工業用電價格實現市場化,居民用電價格保持穩定,考慮到影響比較大,可能會先在地方進行試點,然後根據試點經驗推廣。

  在林伯強看來,電力改革條件、思路已經逐漸成熟,各方博弈也接近尾聲,預計《電力法》修訂阻力也將明顯減少,明年可能會正式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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