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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業專營2016年起廢止

  • 發佈時間:2014-10-30 06:33:56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歷經10多年的博弈,中國鹽業改革終見曙光。中國鹽業協會昨天披露,發改委主任辦公會議已通過第七套鹽業體制改革方案,並在各部委完成意見徵求。方案的核心為2016年起廢止鹽業專營,放開所有鹽産品價格。

  京華時報記者胡笑紅 實習記者賈婷

  鹽業經營權後年將放開

  據悉,鹽業改革方案分六個部分共20項內容,核心內容是廢止鹽業專營。具體內容為從2016年起廢止鹽業專營有關規定,允許現有食鹽生産定點經營企業退出市場,允許食鹽流通企業跨區經營,放開所有鹽産品價格,放開食鹽批發、流通經營。

  中國鹽業協會人士表示,按照已過會的草案規定,鹽業在2015年繼續專營,2016年取消特許經營,2016年企業同時申請新許可證。2017年獲得新許可證的企業開始新的經營活動。

  據悉,鹽業專營廢止後,食品藥品監督部門開始承擔執法資格。未來社會資本進入鹽業,只能進入已取得經營許可的企業。

  專營體制多弊端

  “中國的鹽業體制改革可謂是好事多磨,10多年前此項改革就開始啟動,此次通過的已是第七套方案”,有“中國鹽業反壟斷第一律師”之稱的鄒佳萊昨天接受向記者表示。

  中國目前的鹽業壟斷始於1996年5月,當時為保障食鹽加碘,國務院發佈《食鹽專營辦法》。在特定的歷史階段,食鹽專營制度為中國消除碘缺乏危害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鹽業專營的弊端日益顯現。食鹽批發企業壟斷經營,割裂産銷鏈條,生産企業不能直接進入市場自主經營,沒有自主品牌,缺乏提高産品品質的積極性,長期以來損害了生産者和消費者的利益。

  除上述弊端外,食鹽專營體制實行區域封鎖,並且專營主體既從事鹽政管理,又從事鹽業經營,政企不分,容易滋生腐敗等現象。審計部門還發現,食鹽在流通中被各級鹽業公司層層加價,造成流通環節價格偏高。

  一家民營鹽業生産企業負責人向記者透露,一噸出廠價大約700元的鹽,加上包裝和運輸,成本也就1000元左右,但是賣到市場上就是3125元-4906元之間。

  目前市場上400克裝的食鹽售價在2.5元左右,而按照上述人士説法,每袋食鹽的成本在0.5元左右。

  還消費者選擇權

  “第七套鹽業改革方案的出臺將打破行業壟斷,還給消費者選擇權”,鄒佳萊表示,以往鹽業都是由鹽業公司專營,這個公司最大的特點就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

  專營體制下,鹽業公司既有經營權,又有監管權。而鹽礦生産出來的鹽,只能由中鹽統購、調配,再經由鹽業公司去銷售。生産企業沒有銷售權,也沒有定價權、商標權。鹽業公司的這種“雙重身份”是違背市場體制的。

  “鹽改對於消費者來説,最直接的利益不僅僅是價格,而是選擇權”,鄒佳萊表示,因為用量少,老百姓對食鹽價格其實並不是很敏感。鹽業體制改革最關鍵的是使消費者終於有了選擇權。以前是專營,消費者只能選擇中鹽的加碘食鹽,儘管中鹽總公司現在也有無碘食鹽,但市場上很難買得到,這其實就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

  “不管怎樣,這一改革方案的出臺來得太晚,但是終於還是走出了這一步。”鄒佳萊如此感慨。

  ■鹽改歷程

  1996年5月國務院頒布了《食鹽專營辦法》,對食鹽産銷實行國家指令性計劃管理,對食鹽價格實行政府定價。

  2001年隨著經濟市場化的推進,食鹽體制改革也開始推行。

  截至2008年不同部委提出過5次鹽改方案,卻未能形成最後的草案。

  2009年3月全國人大《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了要加快鹽業體制改革。

  2009年底提出了第六個食鹽專營改革方案。

  2011年3月日本核輻射引發食鹽搶購潮,多地現鹽荒。該事件直接導致鹽改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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