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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取締涉煤收費基金

  • 發佈時間:2014-10-27 14:31:35  來源:山東商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商報濟南消息(記者張玉通訊員孔進陳偉)記者從山東省財政廳獲悉,省財政廳、省地稅局日前聯合召開全省煤炭資源稅費改革工作會議,決定配合國務院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實施的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同時清理相關收費基金。

  據了解,山東省是煤炭生産和消耗大省,年産銷原煤約1.6億噸,開採粗放、資源浪費、生態破壞、涉煤收費基金管理不規範等問題嚴重。據統計,2013年我省徵收煤炭資源稅6.28億元,煤炭價格調節基金11.22億元,費重稅輕等問題十分突出。

  山東省財政廳稅政處處長文毅表示,此次煤炭資源稅費改革以不增加煤炭企業總體負擔為原則,重點在以下三個方面取得突破。一是清理涉煤收費基金。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省範圍內將煤炭、原油、天然氣礦産資源補償費費率降為零,停止徵收煤炭、原油、天然氣價格調節基金,取締省以下地方政府違規設立的涉煤收費基金。二是改革資源稅計徵方式。作為煤炭資源稅費改革的核心,計徵方式由現行的從量計徵改為從價定率計徵,稅率幅度為2%-10%。三是調整原油和天然氣資源稅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將原油、天然氣礦産資源補償費費率降為零的同時,將資源稅適用稅率由5%提高至6%。今後,對實行從價計徵改革的其他資源品目,均比照上述清費原則處理。

  “我們將會同發改委、物價局等部門迅速開展涉煤收費基金清理,切實減輕企業負擔。規範稅費徵管,嚴格減免稅政策,對清理後保留的收費基金項目統一納入涉企收費基金目錄清單,並向社會公佈,接受公眾監督。”文毅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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