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堅持黨的領導 築牢法治保障
- 發佈時間:2014-10-26 08:2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深入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
堅持黨的領導 築牢法治保障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強調,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深入學習和落實全會精神,要按照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部署,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全會明確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憲法是根本大法,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地位,是我國憲法確立的。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首先就要堅持黨的領導。這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在這個大是大非的問題上,必須保持清醒頭腦,含糊不得。
歷史是最好的教科書。中國共産黨在長期艱難曲折的鬥爭中,鐵的紀律不僅保證了革命事業的勝利,也贏得最廣大人民的真誠擁護和信賴。沒有黨的自身建設與保障人民利益高度一致,中國共産黨就不能夠在艱難困苦的條件下,領導全國各族人民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獨立,真正成為國家的主人。和平建設時期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産黨從正反兩個方面認真總結歷史經驗,更加高度重視法治建設,把黨的自身建設與人民當家作主置於政治建設的首位。沒有黨的自身建設與人民當家作主的高度統一,改革開放的偉大事業就不可能取得今天舉世矚目的輝煌成就。因此,我國憲法所明確的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地位,是歷史發展的客觀結果,是人民的必然選擇,是黨和國家的根本和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和幸福所繫。堅持黨的領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最鮮明的體現。
今天,我們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國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只有加強和改進黨對法治工作的領導,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
堅持黨的領導,築牢法治保障,不僅要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完善黨對立法工作中重大問題決策的程式,還要健全黨領導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不僅要加強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籌協調,還要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完善體制機制,形成配套完備的制度體系;不僅要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戰鬥堡壘作用,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還要運用黨內法規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落到實處。各級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黨組織都要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幹部重要內容。尤其是各級領導幹部,要不斷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絕不允許違法行使權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全黨同志都要帶頭模範遵守憲法法律,積極投身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偉大實踐。(經濟日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