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立法促合作社發展
- 發佈時間:2014-10-25 03:31:40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金慧英)日前,記者從天津市農委了解到,自10月1日起實施的《天津市農民專業合作社促進條例》是我國首部旨在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地方性法規,標誌著天津市農民合作社進入了依法發展的新階段。
發展合作社工作是創新農村生産經營制度,建設現代都市型農業的重要內容。目前,天津市正全力推進現代都市型農業建設,在這個關鍵時期,出臺這部促進條例,正當其時,意義重大。
天津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俊芳説,“這部旨在為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它主要涉及兩個群體:一個群體是政府各個部門怎樣支援好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和運作;另一個群體是廣大農村農民怎樣用好這個條例來發展好生産,更好地致富。所以我們在審議這部法律時特別強調,一定要切合實際,一定要接地氣,一定要管用、好用、實用。”據了解,《天津市農民專業合作社促進條例》共有40條,其中涉及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鼓勵、扶持、促進的具體內容就有22條。
例如,針對天津市目前由村“兩委”班子牽頭,組織全體或大多數村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組建股份合作社成功試點達37家的情況,及時把農村新鮮經驗融入法規。條例的第13條作了明確規定: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組織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為主要出資方式,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實行集約化、規模化生産經營。
結合天津市薊縣等地較多發展鄉村遊的實際,條例第6條將從事“農業休閒觀光和鄉村民俗文化旅遊”的也納入進來,規定可以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
條例還鼓勵農業科學研究單位和農業技術服務組織、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農業科技人員等6種類型的單位和個人作為發起人來依法領辦、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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